《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2016年12月19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及“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民生的专业性保险公司,支持设立承接社保、大病保险、公立医院改制等政策性业务的保险公司”等内容。(风险投资) 这份意见与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表态一脉相承,旨在引导保险机构在分散风险、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他还表示,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需要明确的核心是“保”,股东应对保险责任和盈利期限进行长期准备,不能幻想捞一把就走,更不能视保险公司为提款机。的确,近年来社会资本纷纷涌入保险业。 根相关媒体统计,今年以来,至少65家上市公司拟发起或参与设立保险公司,而这些上市公司主业背景纷繁复杂,涉及房地产、互联网、医药和化工等众多领域。不过,保监会对此态度谨慎,颇有“千挑万选”的架势;今年以来,共计20家保险公司获批筹建,而上述提及65家上市公司拟发起或参与设立的保险公司中,仅有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位于兰州市的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筹建。 下一步,保险牌照“物尽其用”的导向性将更为明显。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信息显示,保监会将完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保险公司股东分为财务类、战略类和控制类;制定《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加强对保险公司真实股权结构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完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降低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此外,还将严格核查保险机构入股资金来源与流向,严防用保险资金或通过理财方式自我注资、自我投资、循环使用。(风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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