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布《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9月19日发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仲裁规则》),并拟定于10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经贸投资活动日趋频繁。据统计,201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增长43.5%,达到183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吸引外资金额位居全球第三位。但与此数据不相称的是,此前我国尚无一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仲裁机构也没有受理投资争端的实践。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则受理了较多的国际投资争端案件。 建立投资仲裁机制是平等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境外投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有序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在国际投资法制发展中话语权的必然要求。据了解,《投资仲裁规则》公布施行后,贸仲委将继续加强与商务部等部门的沟通,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在对外投资条约谈判中推广和引入贸仲委投资仲裁机制,积极发挥贸仲委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作用。 除此之外,在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引导企业熟悉了解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引入贸仲委投资仲裁条款,提升我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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