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揭开“盖子” 整顿三批地方违规举债融资
据了解,近几年,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积聚了财政金融风险。为此,5月4日,六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依法明确举债融资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今日本报就读者关心的相关问题给予解读。 5月4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 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5.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2.01万亿元,两项合计,我国政府债务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2016年GDP初步核算数74.41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负责人表示,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积聚了财政金融风险。为此,《通知》依法明确举债融资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负责人指出,我国构建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明确了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机制。二是认真核查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三是严格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分批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敢于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揭开盖子。目前已分3批公开通报部分市县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既起到警示作用,也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据了解,财政部日前公布了重庆市黔江区的3起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事件。目前,这3起违规担保均已撤回相关文件,解除了黔江区财政局的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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