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行相关奖励措施 鼓励创投机构发创新发展
日前,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该文件主要制定五大措施:第一,坚持服务导向,优化金融政策环境;第二,发展金融总部经济,鼓励金融总部企业做大做强;第三,支持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落户布局,鼓励精细化发展;第四,规范发展新兴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层级;第五,培育引进创新型金融机构,完善配套金融支持体系。 其中,在规范发展新兴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层级这一点上,《措施》列举了多项优惠政策来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在深圳的落户发展。以公司制形式新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设立、运营规范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规模奖励,实际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深圳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机构达到4.6万家,注册资本超过2.7万亿元,管理基金6485只、管理规模9657亿元、从业人数近4万人,机构数量和管理资本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本次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深圳股权投资的活跃度?创业投资机构是否会被这些优惠政策吸引过来? 创东方合伙人阮庆国认为,这是首次正式将股权投资列为金融业一大板块出台政策予以扶持发展,且扶持力度很大,包括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新购置(新租赁)自用办公房予以购房(租房)补贴等;此外,政策还首次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重点奖励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在他看来,目前股权投资市场火热、深圳发达的经济水平和火热的创业创新环境为股权投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加上政府本次正式出台了涵盖股权投资产业生态链范围的扶持政策,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深圳股权投资的活跃度。 据记者了解,在今年的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也正式发布了《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这个被称为广州创投界的“风投十条”,涵盖了落户奖、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励、投资企业发展奖、投资项目引进奖、办公用房补贴、鼓励聚集发展、重点项目奖励等,还将设立高达100亿元的风投引导基金,规模乃全国最大。政策力度空前被业界揣测为广州意在风险投资领域赶超深圳。 而此次深圳出台的对股权投资的优惠政策也都基本涵盖上述内容,而事实上,这些内容在深圳市政府2010年出台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中也有提出,因此在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看来,本次出台的文件在股权投资方面的政策没有特别大的亮点。 无论是广州还是深圳,都试图加大对股权投资的扶持力度来吸引更多的创投机构入驻,激活本地的创业创新环境,关键问题在于,创投机构是否会“买单”呢?阮庆国认为,优惠政策能够吸引一些创投机构落户当地,但是作用可能很有限,“作为创投机构(管理人)落户发展,相对而言,较为看中的是创新、创业、创投资源,即人才资源、资金资源和项目资源。基金落户,更看中的是引导基金配资条件和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1999年市政府联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深创投之初,深圳就明确提出了要“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按经济规律办事、向国际惯例靠拢”。深创投创立后不久,达晨创投、同创伟业、中科招商等一些创投行业领军公司相继在深圳崛起。在各创投机构10多年的努力下,深圳成功投资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及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 在深圳创投业的蓬勃发展中,诞生了多个“第一”。深圳有全国第一部地方创业投资法规————《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国内第一个依法设立和运作的创投行业自律组织————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以及国内第一部规范和鼓励创业投资的地方性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这些“第一”对推动深圳创投业发展并走在全国前列,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发展多年后,深圳的创投开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澳银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熊钢认为,深圳的创投业和北京、上海相比,有很明显的资本性质错位,投资领域错位和机构风格错位,深圳创投业融合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混合制,是标准的“深派风格”。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创投业需要有进一步完整、健全和统一法律保障体系及具体细则,这样才能保障行业做实做大做强。深圳某创投机构人士也告诉记者,当前迫切需要建立创投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投资法、收入法和税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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