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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棚改时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2017年11月12日 05:07    网站管理员003

新华社消息,北京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采用PPP模式,出资成立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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