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取得利息免增值税
2017年11月16日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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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融资网消息,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内知名第三方融资平台东方融资网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知还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同一天,财政部还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除了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扩大以外,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也由单户10万元扩大至100万元。通知明确,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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