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佩奇:车库里出发创办公司
因特网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布林,他把互联网视为通往未来的必经之路。早在上大学的时候,布林就已经发明了一种超文本语言格式的搜索系统。1998年9月,24岁的布林和25岁的佩奇决定合伙开个公司,公司提供的唯一服务就是搜索引擎。在对商业计划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布林从一位斯坦福校友那里顺利地拿到了第一笔投资:10万美元。 依靠这10万美元,在朋友的一个车库里,布林和佩奇开始了Google的征程。创立之初,公司除了布林和佩奇之外,就只有一个雇员―――克雷格希尔维斯通―――Google现在的技术总监。他们的努力工作不久就得到了回报:那时的Google每天已经有了1万次搜索,开始被媒体关注。1999年年中,又有两名风险投资家向Google注入了2500万美元的资金,帮助Google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可以说,Google取得的成功源于其创建者布林和佩奇的想象力,同样也源于他们的天赋。在Google创建之时,业界对互联网搜索功能的理解是:某个关键词在一个文档中出现的频率越高,该文档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列位置就要越显著。而布林则另有高见,他认为,决定文档在搜索结果中排列位置的因素是一个文档在其它网页中出现的频率和这些网页的可信度,网页在受众中的知名度和质量是决定性因素。事实证明,布林是正确的。 2001年9月,Google的网页评级机制PageRank被授予了美国专利。专利正式地被颁发给斯坦福大学,Lawrence Page作为发明人列于文件中。 谷歌主页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洁,是因为两位创始人塞吉·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Page)都不懂HTML技术。在很长一段时间,用户只能通过点击回车键来进行搜索――它上面连“提交”按钮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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