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风险投资案例 > 青岛出台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青岛出台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7年09月29日 01:30    网站管理员007
  日前,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意见》涉及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从放宽行业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5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放宽行业准入上,《意见》提出,鼓励新增服务和产品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推进部门间网上并联审批,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保障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在扩大投融资渠道上,针对社会领域投入平均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抵押融资难等特点,《意见》提出,利用国家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开展PPP项目示范、依法设立社会领域产业投资基金、通过风险补偿金等措施为行业增信等措施。
 
  在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上,除对新增用地指标分配适当倾斜外,《意见》鼓励盘活旧厂房、仓库等现有用地,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落实社会领域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在促进融合创新发展上,《意见》提出,推动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出实施“互联网+”社会领域行动等。
 
  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上,《意见》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领域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社会领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等。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