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
2011年01月10日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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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它是我国内地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业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风险投资的开始。自此以后,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较快,一些地区、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纷纷建立了各具特色的风险投资公司。
(一)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创立及资金实力 从国内具有风险投资性质的公司或事业单位的总体状况来看,资本实力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按照机构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以有限责任投资公司形式组成的,纯属企业性质;另一类是从属各省、市科委领导的事业单位,大多是非赢利机构。部分风险投资机构的创立时间、现有资金以及到2000年时的资金情况如表7-1所示。 就我国目前风险投资机构为资金情况而言,实力最强的为即将成立的深圳高风险投资公司,约有10个亿,相对较小的为上海创新科技集团公司,约4 800万元;现有风险投资机构的资产总额为16.3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O0年,资金实力将达到35.15亿元。 我国已有的风险投资机构为风险投资事业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主要体现在投资方式、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投资运行机制、风险投资公司自身人员素质等方面。所取得的有益经验主要有: 1.政府的大力支持。 2.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管理。 3.项目选择的首要考虑因素是被投资者的人的素质。 4. 注重自身队伍人员素质的提高。 5.不断提高对风险投资的认识。 (二)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及投资方向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已有的组织机构比较一致,基本上是投资部、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等,所选投资方向基本上都定位在高新技术上,有的已获得了较好效益。(三)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运作管理 各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其运作程序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没有专家系统的投资模式, 另一种是有专家系统的投资模式,这两种模式是根据风险公司所处省份环境和对风险投资特征的认知程度以及风险投资公司自身运作的可靠性来考虑的,目前还不能说谁优谁劣。从运作情况看,它们都在进行着正常运作。 经过十几年来的发展,我国部分风险投资公司或事业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需要,有些已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这些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资金来源有限,没有充分利用包括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来共同构筑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②投资工具落后,以贷款、担保为主,权益投资也只有普通股一种形式,收益与风险不匹配。③缺乏撤出手段,绝大部分投资滞留在被投资企业中。这主要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造成的。但除了上市、柜台交易以外,还有兼并、私募、管理层收购等许多退出手段可以采用。④报酬机制不合理,虽然采取奖金与效益挂钩等办法,但没有使风险投资家努力创造出的价值获得充分的补偿,不能吸引和留住有经验的人才从事这项工作。 以上这些问题,虽然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市场不完备、法制不健全、信息交流不畅、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有关,但是在风险投资机构自身的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对风险资金的经营管理相对不独立,不能完全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对经营者的约束很大程度上依赖行政关系;激励和约束不对称等。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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