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投监管这个问题上我们经过曲折的过程
2011年01月10日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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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的总体形势目前基本面很好。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尽管去年下半年以后,国际金融危机全面暴发,并且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深刻地影响。但是从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盘面来看,发展的势头仍然是比较好的。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继续发展壮大,前不久(6月初),我在天津市参加了第三届国际融洽会,天津市比较有影响的,国内目前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应该说是最大的活动。我听天津市的同志介绍,去年我参加他们融洽他会的时候,去年6月份的时候在天津注册的PE企业当时60家,今年开会的时候PE有156家,VC50多家,到了200多家。等于一年的时间内,大部分是去年下半年以后注册设立的。翻了将近两倍。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国家在国家发改委,地方在省市一级的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备案企业也翻了一倍。数量在大量的增加。同时,国务院也批准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第三批产业试点。目前报国务院试点大型股权基金一共10家,其中有4家已经开始运作,或者已经基本募集成功。10家规模一共是1400亿元,另外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方式,两期搞了9家。有的人统计这9家也募集成功的话,50亿以上的股权基金可能到19家,数量也不少,2000多亿。 第一方面市场主体繁荣,机构增加,人民币基金比重上升。以往国内PE和VC投资主要是两头在外。最近一两年来国内人民币基金比重上升,也跟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国外LP资金来源萎缩等等有关系。我们国内仍然是流动性比较充裕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扶持。特别体现在去年年底国务院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30条意见里边,第一次提到要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到要解决这个行业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工商登记问题、有限合伙人证券登记问题、机构投资者问题,以及要求出台股权基金管理办法。我们以前一直在制定研究产业投资管理办法,去年在国务院文件里边第一次提出把产业金融管理办法改成股权基金管理办法。 今年五月份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今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指导意见里边明确要求,国务院发改委牵头尽管出台管理办法。目前管理办法已经报到国务院,等待国务院最后审批。 国家层面,不光是国务院的文件,而且还出台了很多具体措施,去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关于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这个文件出台以后有十几个省市都已经设立或者发布信心,正在准备设施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对于引导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支持一些结构调整,支持一些真正创业,还是能够起到积极地作用。特别是这个文件,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以往我们国有创业投资,当然上海这个地方比较早,很多地方最早开始国有资本进入创业投资是直接采取设立国有创业投资的方式。市场上对这个也有比较多的非议、争议。另外国有资本的机制,内部的治理结构能不能搞好创业投资也有疑问。 但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强调财政资金以设立事业型的,不盈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方式,参与创业投资。这应该说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又比如财税部门也在进一步调研和落实,去年底我们在北京开会,请了财政部和国税司同志一块,和我们创业投资企业沟通,怎么完善前年颁布关于支持创业投资财税优惠政策。那个政策颁布以后,很多地方反映没有具体落实。今年国税局前不久专门为此发了一个文件,据初步反映这个文件对税收政策的优惠具体落实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各级政府也出台了很多扶持PE和VC的政策。大家可能在媒体上也都看到了天津、北京、上海,大家都越来越重视到PE和VC在以支持创业和就业,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这是第二个方面,各方面越来越加强对创业投资重视、扶持和支持。 第三个方面,国际我们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对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也仍然看好。尽管国际金融危机暴发,但是我们还是看到国外的VC、PE以及LP,虽然总的募集规模客观形势有所减少,但是我们看到国外的LP等等想进入中国市场也越来越多。这类型的研讨会参加的不多,但是看到开这个会非常多。前不久在北京就看到很多类似的会议,参加的外资很踊跃,而且他们参加完会议以后,会议主办者都带着他们到我们国家发改委积极拜访,希望国内进一步打开国外LP人民币基金,享受国民待遇的政策。今年“两会”期间这个问题全国政协也有提案,积极支持外资进入国内市场,这一块跟证券投资基金不太一样,但是也可以借鉴,去年就有人提出可以借鉴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制度,能不能够允许外资来做国内人民币基金的LP,享受国民待遇。在投资的时候不按照外资来审批和对待。对这个问题我们司也采取积极态度,进行研究。今年政协开会期间,业界有一个提案,最近正在结合办理这个提案,会同有关部门对这方面进行积极研究。我想VC和PE,国家始终把它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渠道。 第四个方面,随着有关制度的建立和国家有关管理办法,上海、北京也出台了地方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对这个行业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现在超过中央有关部门。随着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市场会更加规范,风险和责任也更加明确。政府部门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市场对风险的认识也更加明确。全国性的协会也在积极筹备过程中,从去年天津会议以后,正式开始筹备,也在取得积极地进展。一些大的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活跃的地区都已经成立股权基金协会,或者早就成立了创业投资协会。 华会长问了我这个问题,创业投资协会是不是一定要和股权基金企业搞在一起,作为一个协会,这个问题也是可以探讨的问题,前不久我到美国去参加中美PE论坛,是创业投资协会主办的,我问他们会长,我说会员包不包括PE机构,他说我这个会员都是VC,没有PE。我说PE和VC主要区别在哪里,他说VC不运用杠杆,PE大量运用杠杆融资。大家可以探讨这个问题。行业协会应该在市场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最近金融危机以后,国际上正在讨论金融监管修改的框架,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包括美国和欧盟。但是目前对创业投资和PE,是不是纳入监管的范畴仍然有很大的争议。对冲基金大家意见是比较一直的,说要纳入监管的范畴,但是对VC和PE这一块仍然有争议。 我们国家在监管这个问题上我们经过曲折的过程,最早我们VC和PE是严格监管的,1998年当时全国政协风险投资一号提案,我们主办这个提案的时候统一了各部门的认识。觉得风险投资本质上就是一个投资机构,当然它有一定的融资功能,最多它算非特许经营类金融机构。本质上主要还是直接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对这类机构不应该采取审批的方式监管。各个部门统一了认识,一下子把创业投资公司放开了,放开了以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也有新华社的记者访问,当时朱熔基总理要求调查,调研以后大家统一了认识,还要有一定的制度,又实行了备案管理。备案管理三年来发挥地方和国家两级各自分工,对这个行业有一定的规范,主要是信息披露和监督。还是比较适应我们国家国情的。经历了从管得很严,到放开不管,又到有一定的监管阶段。 股权基金也是这样,开始试点的时候,包括产业基金,我们采用审批制,三批十家试点基金都采取了审批制的方式。但是这种审批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按我国现行机构投资者管理法规,我们国家不是属于无法就不进的状态,而是法律允许干的才能进入这个市场。随着我们《股权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的政策和办法,股权基金完全可以采取类似备案制的管理方式。 我想讲的第一点,创业投资总体形势较好,发展健康。行业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二,我也想讲个人对这个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挑战和认识。不一定对,供会议讨论和参考。 第一,感到我们国家创业投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比较初步的阶段。虽然创业投资在我们国家探索已经有十几年,产业基金试点从2005年渤海基金(音)国务院批准开始,到现在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总体上相对来说成熟的GP,市场公认有业绩的GP还比较少。特别是由于大的机构投资人LP还不多,进入的还比较少。有人说真正意义上的合格LP大的机构投资者只有社保基金一家,它能够自主投资,自己选择GP。其它都还受到监管部门的制约或者监管部门政策还不明朗,还不能自主地进入这个市场。 所以,众多的投资人要么就是国有企业,要么就是事业企业,特别是一些自然人、个人。由于GP数字,在市场这种状况,总体感觉我们VC和PE在发现企业价值,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这方面的能力还不够,还有待提高,还比较有限。我们这次研讨会开得很好,大家也冷静对待创业板的推出。很多市场人士都担心,不要又起泡沫,造成PE市值过高,造成市场的风险。我看业内人士也在说创业板的推出有喜有忧,一定要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作为行业的管理人、投资人一定要有远见的心态。 国家争夺希望扶持我们创业投资,投资一些早期、中期,有价值增长潜力的企业。帮助中小企业、科技企业改善治理结构,提高它的竞争能力,最终走向通往IPO。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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