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激励创新创业?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生产、扩散、运用与转化几乎包含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全部秘密。在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乃是“必争之地”。
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日前,《〈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正式印发,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所涉及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并为每一项工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从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综合治理能力,加速推动知识产权实现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
知识产权是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安排,是企业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早在2008年,国务院便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整体部署与统筹推进,开始步入正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2015年度《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近27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中,约1/3来自中国,超过次居其后的美国和日本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增长的最主要推动者,而且作用比以往更加显著。
不过,中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征仍然存在,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的问题依然突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为了改变现状,《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于2015年底应运而生,如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也在较短时间内随之跟进,国家层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任务的决心、力度之大,措施、分工之细,由此可见一斑。
知识产权发展是创新创业的最大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激励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否、环境优化与否,直接关系着一个地方的科技创新、企业竞争力以及人才发展。深圳既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也是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是全国范围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最浓厚、成效最显著的城市之一,由此不难看出知识产权对创新创业的支撑、保障与推动效应。正如李克强总理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所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发明创造的火种、维护创新者的权益。前海自贸区率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全国首份众创空间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指引在深发布,积极探索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知识产权的合理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深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低碳绿色模式的有效路径。
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进程中,深圳理应继续先行先试,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动力。比如,将知识产权任务落实情况与成效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使之得以真正被重视起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的融合,构建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并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当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与个体习惯,将会迸发出更加汹涌澎湃的创新创业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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