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年来鄂创业就业可享社保补贴
昨悉,为真正把服务台湾同胞的实事办好办实,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4000万元专项资金,并出台30项新措施,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支持台湾青年来湖北就业创业。
30项措施中,16项针对台资企业。包括: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产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落实“一事一议”政策;对新建的涉台园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土地价格方面给予合理保障和优惠;对在湖北新设立的台资金融机构,相关市州可按到位注册资金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住满3年以上、对当地经济作出贡献的台资企业台籍高管,各地政府应比照引进人才政策给予适当奖励等;鼓励将湖北优质台资企业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台资企业检查、强制募捐等进行了严格限制,加大对台商权益保障力度等。
另14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包括: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来湖北创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台湾创业者开放;将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管理体系,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台湾户籍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享受现行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等。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