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创业指南 > 大陆放宽台湾律师执业限制

大陆放宽台湾律师执业限制

2016年11月27日 10:23    110

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应询表示,司法部日前进一步放宽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是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对台湾同胞诉求的积极回应。相信此举将有利于台湾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参与两岸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市场,融入大陆法治发展进程,服务台湾同胞。

 

  马晓光介绍,近日,司法部决定扩大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涉及台湾居民、法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在2008年已开放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开放范围扩大至五大类237种民事案件。

 

  马晓光强调,近年来我们不仅积极推动两岸青年交流,还为台湾青年来大陆就业、生活、实习、创业、就学等一系列方面积极地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青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未来,也是两岸关系的未来,只要两岸青年密切交流了,相互了解了,共同的利益增多了,隔膜减少了,两岸关系的互利双赢就不是一句空话。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点我访问新系统
点我访问新系统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