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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竞争加速契约机制不健全

2016年12月14日 07:51    110

  空空狐事件还在继续发酵,其创始人余小丹曝出的“创投潜规则”引起了更广泛关注和讨论,在新浪科技跟进报道后,有不明就里的网友提问称:为何投资机构签了协议却不打款?

 

  该问题涉及“情”和“理”两方面,新浪科技就此向多家投资机构和专业股权律师征集到意见和看法。

  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在自述中谈到,创业者不遵守协议可能受处罚,但投资方不按照协议打款却不受约束,而且如果诉诸法律的话,一方面可能耗时费力,将分秒必争的创业时间带入旷日持久的官司中;另一方面则是创投“潜规则”,一旦将情况公开撕破,很可能会被视为“刺头”,会在未来融资中遭遇创投“潜规则”。

 

  余小丹回忆称,当时想跟签了协议却不打款的股东公开撕破脸。但其投资人源码资本合伙人曹毅在一次电话会议上对她说:“你还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你公司还想不想以后融资了?”

 

  实际上,多位不愿具名的投资人表示,创投关系中地位不平等并不是新话题,在“有奶就是娘”的条件下,投资方和创业者之间的关系必然不会平等。而且创投领域看似开放实则相对封闭,甚至多家机构之间有LP关系,圈内会相互维持“面子”。

 

  不过,并不是所有阶段的创业项目都会遭遇该问题,上述投资人表示,融资轮次越早期越不容易遭遇“地位不平等”,特别是种子轮或者天使投资人,会更加愿意和创业者一起成长,这样才能在长时间发展后实现未来的共赢。

 

  然而,签完协议不打款的现象并非从来就有,近两年来才尤为明显,除了不打款,甚至还有签完协议撤资的案例,比如年初以公开信宣告创业危机的“一起唱”,原因就是融资遭遇“跳单”。

 

  “跳单”是对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爽约不打款的俗称,业内人士表示,跳单情况在所谓“资本寒冬”前比较少见,有也是小机构,大机构很少出现,因为关乎声誉。

 

  但去年下半年开始,在所谓资本寒冬的大环境下,签了协议不打款的现象越来越常见,有创投业内人士称,这种跳单率高达20%-30%,很多机构都把TS(投资意向书)当做是NDA(保密协议)一样任性的发给创业者。

 

  不愿具名的投资人向新浪科技解释了“不顾声誉”的主要原因:创投竞争加速。相比以前,创业投资在近两年火热异常,不仅是创业项目激增,而且投资机构竞争也在加速。

 

  “创业项目多但好项目数量有限,为防止错过,签协议比以前更频繁,但有些项目签完发现有问题,要么是投资资金,要么是认为另一个项目更好,于是就拖着不打款,反正创业者也不能怎么样。”上述投资人称。

 

  他还进一步分析了这种风气造成的影响,当投资机构开始不顾声誉,会造成行业风气上的恶性循环。“空空狐这个项目里,昆仑万维是领投方,它投钱进去后,有跟投方不投,你也没办法,毕竟大家都习惯靠道德自律,以前你不要脸一回下次合作就难了,但要是不要脸的人多了,也就开始脱裤子竞争了。”

 

  另一方面,造成签约不打款的原因是所谓的“资本寒冬”,签约前投资机构预期的基金充足,但是到打款阶段,大环境变冷,就也开始考虑收紧口袋过冬了。

 

  长期在硅谷的投资人 Sabrine 也关注到这起刷爆社交网络的创投事件。她认为需要从契约机制上做文章,“如果现在该领域里最基本的诚信和契约精神都缺乏,那就需要明文写进投资协议里,比如签约后多少天内必须打款,每晚一日的违约金是投资款的百分之几,如果签约后撤资又会有什么样的代价等,这样才能规范行业。”

 

  根本上,Sabrine 认为是中国的 VC / PE 行业发展时间尚短,还没有建立起较为成熟的机制。

 

  不过将违约代价写进投资协议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在创投法律领域有13年从业经验的米律创始人郑明龙告诉新浪科技:现在创业者和投资方签投资协议,鲜见约定投资人“跳单”违约条款,投资机构不会接受这种约束。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资机构占有谈判优势。

 

  但这种情况下,创业者是不是完全没有办法?郑明龙律师介绍说,有创业者曾经采用过这样的方法,就是在投资协议签署后,向投资人要一笔过桥贷款,先变相拿一笔投资诚意金。

 

 

  郑明龙律师还告诉创业者,融资落袋方为安”,无论是在面谈时投资人怎么表示多么看好、愿意投资,或给了TS,甚至完成DD(尽职调查)并签了投资协议,钱没到账都还是个“饼”。因此,在投资款到账前,对于资金的使用要有充分的预计和应对方案。

 

  然而如果把眼光放长远,即便把违约写进投资协议还不能马上实现,这种现象也将在竞争中走不长远。

 

  目前,中国风投正在经历新一轮卡位竞争期,新基金为和老牌机构抢项目,往往速度更快、服务更好,而一旦好项目在5年左右的周期中展现出投资回报,老牌基金此前所拥有的优势和品牌吸引力或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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