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会员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投资环境 > 光大证券因“8.16”事件 被罚没5.23亿元

光大证券因“8.16”事件 被罚没5.23亿元

2013年11月15日 04:43    网站管理员03

 

        光大证券(601788)14日盘后发布公告称,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总计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被终身市场禁入,每人罚款60万元。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

  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奉;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奉。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另外,中国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2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6111684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中国互联网学会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