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桂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办11月21日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旨在大力推动滇桂两省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促进人民币周边区域化,全面提升两省区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我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借鉴,推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沿边大开放实现新的突破发展。 背景解读 国家大力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在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人民币资本项下可自由换、发起设立民营金融机构以及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管理等金融体制机制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改革。 2012年1月6日,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先后批复了浙江丽水、广东省珠三角、浙江温州、新疆喀什霍尔果斯和福建泉州市等金融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此外,上海、天津、重庆及福建平潭等综合改革试验区也重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相关部门也积极支持云南在沿边金融发展方面有所作为。2008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银发函原则同意建设昆明市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 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提出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2011年8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相关事宜的复函》,支持云南大力发展银行业机构,为桥头堡建设提供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同时,中国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金融机构总部都积极支持桥头堡建设。2013年1月11日,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关于云南省建设桥头堡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请示》。 优势分析 云南作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我国最早与周边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省份。沿边金融独具特色,跨境金融潜力巨大,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迅速,形成以昆明为核心,河口、西双版纳、瑞丽、腾冲等次区域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发展态势。去年,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达到461亿元。今年1至10月,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453亿元,同比增长了30%,接近去年全年总和。自2010年7月全面开展试点以来,累计结算近1200亿元,位居沿边省区前列,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融资规模跨上新台阶,融资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地方金融发展实现新突破,银政合作开创新局面,金融业对外开放实现新跨越。呈现出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益增长、风险下降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双赢。今年1至10月,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0456.22亿元和15879.45亿元,实现存款规模跨上2万亿元新突破。银行各项融资2360亿元,各项直接融资733亿元,保险保费收入271亿元,同比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自2010年6月试点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已达1800亿元,居西部12省(区)、中国8个边境省(区)第一。 其中,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98%。按业务类型分,边境贸易占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比为82%。目前,广西开展了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贷款等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作为桥头堡建设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推动金融资源聚集,全面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二是有利于整合中心城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资源,推动滇中经济圈、瑞丽等边境(跨境)经济区、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实现产融有效结合,推动云南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人民币周边区域化和可自由兑换进程,通过加强与周边国家金融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全面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以及湄公河次区域建设,把云南建成西部大开发和沿边大开放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内容解读 《总体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 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沿边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滇桂两地与东盟、南亚国家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对周边地区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总体方案》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实施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市场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共10项试点任务。每一项任务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将成为推动云南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主要范围包括: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9个州市,面积22.0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56%,人口2514.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54%。广西壮族自治区试验区的主要范围包括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6个市。滇桂两省试验区总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人口44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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