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提民营银行设立5原则 首次提及监管态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及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金融机构。今年以来苏宁等一大批公司也表示有意设立民营银行。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5日表示,推动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银行业,其中提出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的“五个原则”。 这五个原则是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这也是银监会首次提及对民营银行的具体监管态度。实行有限牌照是指先允许民营银行在一定区域中持有有限牌照。阎庆民并没有详细解释“订立生前遗嘱”这一原则。但这一原则曾是欧美监管机构在应对金融危机时采取的办法。这一办法要求银行作出说明,如何在没有纳税人救助的情况下,如果银行无力偿债面临倒闭,将如何处理处置。2012年,美国部分银行和投行签署了“生前遗嘱”。 阎庆民认为,目前在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中,民间资本的比例已经大幅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民间资本的比重已经达到88%,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民间资本设立非银金融机构。他认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和金融业一直在推进。 阎庆民在演讲中称银监会将从五个方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包括推动债券利率市场化、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推动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银行业、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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