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诠释什么是接地气
2014年春节前,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出炉。这一被众多业内人士认为“更接地气”的顶层制度设计,对农业投资带来哪些影响?PE机构如何解读“一号文件”?对于农业领域的企业家和投资人,政策又传递出哪些有价值的信息? 一直以来,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农业投资颇为谨慎。过去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让众多PE人士察觉到农业的机会,并催生出对有机农业企业、食品安全检测企业的追捧;而过去一年,由于多家农业拟上市企业、上市企业造假事件,资本市场的一些参与者对农业企业有“退避三舍”之意,又为PE机构投资农业企业泼了一盆冷水。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作为目前农业与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它开始启动资本化,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带来无限现象空间,并将推动整个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这也是专注于农业投资的PE机构对此关注的重要原因:农业行业的长期利好,自然也是农业创业与投资的长期利好。 在多位PE人士看来,2014年“一号文件”中最受瞩目的条款,毫无疑问当属:“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与国家鼓励推动土地流转;因为这或将推动农业上游出现更多有相当规模的企业,提高农业上游的效率。因为,PE机构会因此增加可投资标的,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和回报率。 此外,《一号文件》鼓励农业企业上市、关注粮食安全战略、食品安全等条款,在不同的PE人士看来,也都意味着更多的资本运作空间。 无疑,这更给之前已在农业领域布局的PE机构注入一针“强心针”。2013年上半年,在绿大地、新大地、万福生科等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先后被爆出造假后,资本市场对农业的信心严重不足,一些从业者判断,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加强对农业企业的审核,当时一度有多家农业企业放弃上市。 黄宽治认为,“一号文件”对农业领域的投资的启示主要有:一是从农业投资对象选择方面,文件明确指出“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作为PE机构,在选择投资农业企业时,要重点关注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二是投资增值服务方面,要推动农业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合作,文件指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PE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需要在农村金融创新中贡献出应有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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