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会员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投资环境 > 近半省级医改办设在发改委 归属错位造成医改困扰

近半省级医改办设在发改委 归属错位造成医改困扰

2014年04月13日 11:48    网站管理员06

 

  国务院医改办从国家发改委划入国家卫计委不满一年即出现“折返”传言,地方医改办首轮调整还在进行中即陷入两难。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决定的改变,亦与传闻中央层面重新讨论国务院医改办的机构设置有关。

  一位地方卫计委官员担忧,若此番将国务院医改办重归国家发改委,那么接下来,很多省份原本为统一行政架构而刚刚调整到位的省级医改办设置,将再次与中央“错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坦言,中央和地方之间,机构设置不统一,确实会对政令的上通下达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改革部署的传达和实施。

  多地医改办仍在发改委

  去年9月30日,广东省卫计委挂牌组建。仿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架构,广东省医改办同样从省发改委划至省卫计委。

  而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山西、浙江、河南等省卫计委虽已组建,但医改办并未随之划入,而是仍设在省发改委。

  有地方卫计委官员坦言,地方医改办已很难从发改委剥离,即使行政命令强制划入卫计委,原有的资源、人力也很难一起过来。未来,仅靠卫计委下的一个体改处,根本难以协调发改委、财政厅这样的强势机构。

  梳理过去几年,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在具体医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也许能感受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分歧,因医改办设置“错位”而凸显。

  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例。去年11月25日,已划入国家卫计委的国务院医改办通报“全国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结果,称仍有地方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存在“二次议价”行为。意即不支持地方药品招标过程中的“二次议价”行为。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药品集中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供应商第二次谈价,并通过“再杀一次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有业界人士指出,“二次议价”是市场行为,能够将药品“暗扣”变为“明扣”,从而真正挤压药价“水分”。

  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等七部委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但此后,“二次议价”一直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上海的“闵行模式”、苏州的“常熟模式”均被业界视为“二次议价”。

  有行业媒体报道,就在去年11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医药价格座谈会上,明确表态支持“二次议价”。

  不过,就在上周,回应“国务院医改办折返发改委”传言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也主动提到药品招标采购,称“国家卫计委今后将开展研究,把过去没有明确的一些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2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6111684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中国互联网学会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