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体系 支农“活水”渠道拓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要求对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提高存贷比。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开展涉农资产证券化试点等。央行22日宣布,从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从拓展“三农”资金来源、强化政策引导等方面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此次定向降准幅度较大,但不能据此判断稳健货币政策转向。 定向降准不改货币政策基调 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对相关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进行调整是央行进一步激励和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三农”和县域的举措,与2010年出台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优惠政策叠加执行,即调整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6%和14%的准备金率,其中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考核达标的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5%和13%的准备金率。 《意见》还明确表示,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不过。对此,银监会合作部副主任邢桂君表示:“这个‘弹性’可能是在农忙的时点适当地提高存贷比上限,允许农村金融机构超过75%,只要求它全年达标,这样促使更多的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让更多的资金到农业生产中去。” 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增强资本市场支持“三农”的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 二是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积极推动农产品期货新品种开发,拓展农产品期货业务。完善商品期货交易机制,加强信息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参与期货交易,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是谨慎稳妥地发展农村地区证券服务业和期货服务业。根据农村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和风险管理培训,提升证券和期货机构的专业能力,探索建立农村地区证券和期货服务模式,支持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进行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三农”领域获得资金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发展直接融资渠道是大势所趋。温彬表示:“比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这可以极大补充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提高‘三农’信贷资金投放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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