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与股权激励
早在2013年4月底,监管层为基金公司在内的财富管理行业拟定的发展思路中,基金公司上市就成为了重大突破点之一。 而随着此后多项制度层面的清障,以及最新的创新11条的明确,基金公司的上市也被逐步打开空间。然而,制度层面已经打开闸门,但包括基金公司在内财的富管理机构上市,仅仅是一个开始。 事实上,对于行业中人而言,创新11条中他们最为期待的或仍是治理机制改善所涉及的内容。这里面有很多让基金行业企盼多年的名词: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专业人士持股、实施利润分享计划、上市与并购重组。 这其中,股权优化和员工持股已经到来。近期,中欧、天弘等基金管理公司已陆续实施员工持股。 但这对于从未尝试过股权激励的基金行业而言,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据记者了解,目前正在筹划员工持股的一家基金公司中,已经因为股权激励的分配计划出现协调的矛盾。再者,基金公司上市虽然已经被再三提及,然而其距离实际实现或还有距离。 即使基金公司上市放行,其未来上市资金怎么用,也是一个关键的话题。 这与目前基金公司往财富管理机构转型密切相关。一位银行系基金的总经理对记者指出,对于基金公司的融资需求而言,主要体现在基金公司子公司身上,因为新业务的开展都属于资本消耗型。 而上市或为日后基金公司开展新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未来上市资金具体投向何方,能否用于开展投资业务等方向,仍是未知之数。 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等财富机构隶属于金融行业,其行业特殊性以及现行发行上市分行业监管的大态势,由大机构部和发行部门共同制定的指导意见或为基金公司上市的真正发令枪。监管层此前也曾表示,证监会机构部跟发行部将共同研究如何支持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符合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发行上市。这或意味着将有更详细的行业指导意见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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