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人寿股价估值偏高的理由
论中国人寿股价估值偏高的理由 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A股最近在内地上市,未闻有大型银行趁机入股两保险公司,成为策略性股东,原因可能与监管有关。银行未可大量投资保险业,国家政策未允许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情况有如美国1956年至1996年的监管模式,对保险业发展大大有利。 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特别注重保险业发展,现时国民面对三座大山,一是教育,现时要自付;第二是医疗;第三是退休后的保障。所以国家政策有利于人寿保险,希望使更多的国民得到保障,社会更加安定。 例如开放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容许保险公司持有银行、证券行股权及重点基建项目,亦容许保险公司投资海外股票及债券,以提高投资收益。 经济高速增长、人均收入不断上升、股市投机气氛过重、居民储蓄率偏高,加上人寿渗透率偏低,人寿保险正好为苦无出路的资金排洪。 “十一五”期间预期整个保险业总资产将于2010年上升至5万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高出两倍,即预期在未来几年每年均以30%的复息高速增长。 大胆假设,2010年时,中国人寿资产可能达到14,000亿元人民币,以投资回报5%计算,每年投资收益可达700亿元人民币,如果投资回报提升至8%,收益将上升至1,100亿元人民币。 中国保险业开放在即,沿海大城市早已被视为外资保险业必争之地,未来竞争剧烈,中国人寿的全国性网络重新被投资界视为强项。2006年上半年中国人寿市场占有率重上50%,表明以农村为主的中西部已成为寿险业的高增长区,明显有利于中国人寿的长远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投保金额必定会持续上升,加上渗透率增加,中国寿险行业正处于不断积累资产的起飞阶段。 欧洲及北美洲的寿险市场早已饱和且进入偿付期,无法与中国市场相提并论。因此欧美的保险公司估值较低,宏利市价只是“内涵价值”的两倍,由此类推,以“内涵价值”三倍来衡量中国人寿股价应是恰当的。 两者表现的差距归因于监管环境不同,银行业处处受到制肘。191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除了在小镇之外,禁止银行销售保险产品,1933年的Glass-Steagall法案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强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家,1956年立法禁止银行控股公司经营非银行业务,即不可承包(Underwrite)保单,这一直维持至1996年美国最高法院再度容许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换言之,由1956年至1996年的四十年间,保险公司并未受到来自银行的竞争,监管法律有利于AIG在美国发展跨州保险业务。 1999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容许银行、券商及保险公司互售产品,实施金融一体化的混业经营模式。自2000年以来,美国银行股价节节上升,AIG股价反而从高位回落,一直在70美元/股徘徊,两者股价背道而驰,撇除本身业绩因素,相信与游戏规则的改变有关。 香港银行立法较为宽松,早已容许银行进行混业经营,保险商亦面临较激烈的竞争。 今天中国内地的证券、保险、银行皆接受独立监管,分别由证监会、保监会及银监会执行。国家政策倾斜特别有利于保险业快速发展,过去两年,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进行了一系列收购、项目投资、入股作为策略性股东等,覆盖地区广阔,几乎无孔不入,投资领域包括地产、银行、证券、百货、基建等。中国银行及工商银行A+H股同步上市,中国人寿两地皆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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