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需要“重新发明轮子”
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需要“重新发明轮子”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中央文件中均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问题的指引和部署,关键在于创新落实,强化执行。 一是着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率。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长远之策在于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包括:完成《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强化中小企业获得普惠金融的平等权利,明确中小企业维权的法律程序及安排;协调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快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和关键里程碑;探索建立统一的抵押评估登记体系以及押品拍卖处置市场,降低企业抵押担保成本;重检银行监管指标及业绩考评体系,细化尽职免责政策,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通过专项财政补贴及定向货币调控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技术创新。 二是着力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规模。目前实体经济的融资并不是总量问题,而是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等结构性的问题。对此,应考虑在融资结构上进一步发力,包括: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特别是要规范发展中小企业公开债券和私募债市场;既要提高合作性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更要提高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贡献度;既要发挥信贷等传统融资模式的作用,更要支持供应链融资、大数据融资等创新融资模式发挥作用;既要通过引进民营银行等方式促进金融机构间有序竞争,又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内部将更多资金配置给息差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信贷。 三是着力补足企业竞争力短板,提高融资需求的有效性。中小企业要主动对接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引进和培养优秀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吸收境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开展与国内外企业的协作,逐步由传统产业链的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同时,中小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规划,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安排融资的期限,保持稳健的杠杆率,并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相关财政金融扶植政策,保持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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