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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中的大周期和小周期

2016年10月27日 07:09    网站管理员024

  城市化中的大周期和小周期

   那么,目前大家最关心的是,如何提前判断中国大周期在什么时候结束?其结束方式是美国式的平缓收尾,还是日本式的泡沫破灭?

  从城市化的规律来看,75%左右是城市化基本完成的通常水平。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是56%,距离这个水平,还有很远的距离。也就是说,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还在大周期内,即高速增长期之内。

   但需要强调的是,不能说城镇化率不到75%,房价一定只涨不跌。因为根据第二点,在大周期阶段,房价估值逻辑可能脱离基本面,有泡沫化的可能,这可能使得大周期提前到达终点。大周期的提前结束是很可怕的,这意味着大周期可能将以日本模式结束,而不是美国模式结束。

   根据第二点,购买房屋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租金,即使自住购房也是如此,因为这相当于把房子租给自己住,省掉的租金就是收入。一部分是房屋增值的收益,问题主要出在这部分。

   在小周期时代,房屋增值的收益比较容易估计,因为房价能跑赢消费物价,但不会明显超出经济和收入增速。但在大周期时代,人们只能根据历史增速来预测未来增速。这样就很容易在大周期尾段犯错误,而最终出现某种因素,使得高估值无法维持,而导致了泡沫破灭和大周期的结束。

   这不但是每个居民关心的问题,也是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2013 年的时候,我们寻找了大量的文献,但遗憾的是,没有任何能让我们觉得信服的判断逻辑。因此,我们不得不自己进行量化研究。这项研究涵盖了过去40 年所有能找到数据的经济体,其房价和可能对房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宏观指标。

  发达国家房价涨跌各指数的对比情况。可以发现房价易涨难跌是全球普遍现象,过去半个世纪,各国房价上升的年数均明显超过下跌的年数 。 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第二张图是27个可以追溯20 年以上房价增速数据的国家和地区的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国家/地区房价都出现过长期大涨的情况。除德国外,其他26个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房价繁荣,其中不乏超过我国的例子。(e.g., 日本在1953-1973年17年间连续上涨了30倍;韩国在1971-1985年15年间累计上涨了12倍;香港在1985-1997年13年间上涨了9倍;台湾在1987-1989年3年内累计上涨了3倍;西班牙在1971-1991年21年间累计上涨了25倍;意大利在1971-1983年13年间累计上涨了8 倍。) 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第三张图更细致一些的面板数据,在27 个国家和地区共1046个样本年份数据中,1970年以来显示出现房价上涨过快的时间段共有61段,出现严重衰退的14段。 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从上面多个经济体的历史数据来看,日本市场的持续下跌是孤例。迄今为止,日本创造了发达国家地价下跌22 年的最长记录,也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后长达十年依然未能恢复的唯一个案。在快速城市化阶段,尚无房价持续下跌的先例。在城镇化率达到60%之前,名义房价很少出现超过2年的连续调整,且房价累计跌幅一般不超过10%。

   接下来,我们考察在类似中国当前城镇化水平阶段,其他国家房价变动情况。

   一个显著特征是,几乎所有在这个城镇化水平阶段的国家,房价都经历着较大的上涨。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判断大周期结束时是否会出现房价泡沫破灭,小周期阶段常用的房价收入比、租金收益率、按揭收入比等等都不是有效的指标。而居民部门偿本付息能力、供需平衡情况,才是决定房价大涨后走势的关键因素。

   在大量量化分析中,我们发现是以下两个指标组合,是迄今为止最有解释力的:

   (1)居民部门利息保障倍数=居民总储蓄/利息支出,临界点为1.5 倍。

   (2)新房名义市值对居民最大购买力占用比例=(私人部门房屋新开工套数×当年新房均价)/(居民部门总储蓄+信用净增长-本年利息支出),房价下跌临界点为60%,大跌临界点为80%。

   根据国际历史数据,我们发现,当居民部门利息保障倍数高于1.5倍时,基本没有国家/地区发生过房价大跌情况。美国在第一次大涨顶峰期,家庭总储蓄对利息偿还的覆盖倍数为2.14,2007年时只有1.46;日本第一次时为3.75,1989年时只有1.49;台湾在1997年时有3.4倍,而香港仅为1.23;芬兰在1989 年时只有0.73,2007年时有1.55,同期西班牙仅为0.99。

   而出现泡沫破裂的,大部分在顶峰期第二个指标都超过了80%,也就是说,即使居民部门将绝大多数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全部用于购房,也不一定能够消化供应。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对比案例:

  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在这些案例中,除美国2007年以外,其他案例中第二个指标都具备解释力。而美国2007年之所以例外,是因为之前家庭部门信用净增长很大,降低了分母。 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沿用这个数量分析模型,我们将中国当前数据代入,从数字上可以基本确认,短期内中国并不存在整体性房价大跌的风险。

   第一个指标,居民部门利息保障倍数,在2015年为10.4,按照未来十年房贷CAGR 达到20%预测,到2025年也不会突破安全边际1.5.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万科董秘述房价分析框架:大周期未结束,北上超纽约时要警惕        再看第二个指标,新房名义市值对居民最大购买力占用比例,按“城镇住房新开工面积×销售均价”未来五年CAGR不超过11.8%、未来十年CAGR不超5%预测,2020 年、2025年也不会触及60%的警戒线,更不会达到80%的临界线。

   所以,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过早得出“中国房价已经严重泡沫化”或者“泡沫即将破灭”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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