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股份遭控股股东减持2.5亿股 减持股份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0.49%
11月15日晚间,正和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4日转让其持有的正和股份2.5亿股,减持股份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0.49%。 正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4日分别与任皖东、袁月梅、唐朝霞、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安徽省百川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古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5.06元/股的均价,转让其持有的正和股份2.5亿股,减持股份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0.49%。 其中,任皖东受让3400万股、袁月梅受让5000万股、唐朝霞受让3400万股、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让7000万股、安徽省百川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让3100万股、古丹受让3100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正和股份拥有7000万股,占正和股份股份总数的 5.737%。 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称,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在正和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协议转让后,广西正和持有正和股份441,300,347股,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36.17%。 根据2013年11月11日陈隆基、王华玉与香港中科、HUI Ling(许玲)签署的《关于<关于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广西正和须将所持有的正和股份的股权减持到30%以下。 同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广西正和将继续履行减持义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持正和股份的股权减持到29.6119%,并根据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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