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仍是万科公司股东 专业人士:再融资的硬伤
“宝万之争”各方角力期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万科工会”)以万科股东的身份,将宝能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宝能系公司购买万科股票系无效民事行为,同时要求法院判决宝能在万科不得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对此案的结果有待法院判决。但由此引出的一个现实是,在证监会要求规范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10多年后,万科工会依然是万科公司的股东,这或许是万科正在全力推进的“深铁重组方案”的绊脚石,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万科工会持有万科股权是万科再融资的硬伤。《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在《深万科A 2001年年度报告》中,万科工会持有万科A股接近600万股,为万科第9大股东;在万科《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万科工会持有万科A股为6716.85万股,持股比例为0.61%,为万科第8大股东。由于宝能、安邦保险等公司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大笔买入万科A股股票,才使得万科工会未出现在此后的十大股东名单里。
证监会系统2002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等文件显示: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受理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教授认为,在证监会出台规范性文件后,国内几乎所有的曾存在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有股权的上市公司都已经按规定清理规范,10多年过去了,对万科依然存在工会持股的现象比较令人诧异,这将是万科下一步再融资重组的硬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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