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理财热”凸显再融资尴尬
2017年01月24日 10:19
网站管理员007
[打印本稿]
融资制度是A股市场实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但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频繁融资、过度融资,并将相当一部分融资募集资金投向理财市场,不仅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大笔募集资金体外循环,还在一定程度上助推经济“脱实向虚”。
再融资的规模庞大,但资金使用的效率却让人十分担忧。一方面,大量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Wind统计数据显示,仅2016年,就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383起,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14亿元。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越来越热衷于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据统计,2016全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合计发布了27938条理财公告。其中,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多为上市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例如,明泰铝业在2016年12月11日晚间公告,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88亿元,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这类情况不仅存在于A股市场,还大量存在于新三板市场。
作为股权融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定向增发在内的再融资制度设计,本意是让具有成长性的上市公司,以此种方式获得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而定增这种方式,又可以将融资对象限定在一些有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投资人当中。然而,实际情况则是,由于目前再融资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硬性财务约束较低,大量资质平平的上市公司纷纷通过再融资大规模募集资金,造成大规模的到期解禁股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形成冲击。
上市公司将大量募集资金投入银行理财市场,这部分本应投入实体经济的资金必然要寻找新的出路。在实际运作中,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大多属于保本型,其投向主要是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为了覆盖负债,这些理财产品甚至有可能通过加杠杆投向债券二级市场,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加重经济“脱实向虚”的隐患,这与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背道而驰。
客观而言,再融资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作为再融资对象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是否参与和以什么样的价格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融资,决策权应当在于其自身,属于市场自我调节的范畴。过去几年中,关于将再融资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的讨论,也一直较为热烈。但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去行政化和加强监管并不矛盾。现阶段,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过度化、无序化、随意化、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已经成为突出问题,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冲击。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