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保护投资者
2017年09月14日 04:34
网站管理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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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启动的投资者保护专题宣传活动发布信息显示,近年来证监会系统在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完善投资者赔偿机制等多方面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目前已建设了多个投资者教育基地,持股行权扩大到全国。4年来,累计处理各类投资者投诉近28万件,并努力推动多地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过去,普通投资者想通过民事诉讼渠道从相对强势的上市公司那里获得赔偿很不容易,时间久、诉讼难度大,举证和调查困难重重。”上海普通投资者李先生的话代表了不少股民的心声。
2016年,我国首次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今年5月19日,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胜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鲜言、“匹凸匹”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判决鲜言等责任人赔偿14名投资者损失合计233.89万元。近日,“康达新材”案的11名投资者胜诉,20余万元赔偿金已执行完毕。截至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已办理了匹凸匹、康达新材、上海绿新、安硕信息、海利生物、鞍重股份及“ST大控”等7起维权案件的诉讼工作。
证监会投保局局长赵敏介绍,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调解组织共32家,覆盖所有监管辖区,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期货、基金、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各个领域。建立当事人“一对多”集体调解模式,1年多来各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2857件,办结率82.7%,调解成功1955个案件,涉及金额5亿元。在探索先行赔付机制方面,2013年平安证券、2014年海联讯大股东,证监会系统先后主动成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共计约2万名适格投资者获得约2.68亿元的补偿额。
在持股行权方面,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以普通股东身份行使股东的质询、建议、投票、诉讼等各项权利。截至今年6月底,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国3122家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向225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现场参与55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20家重组媒体说明会和投资者说明,并就中小股东投票、利润分配、并购重组、违规减持等方面发表近千条意见。“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不仅是证监会投保局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合作,以及各项配套制度的支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证监会各项制度安排和监管工作都围绕和体现着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政策目标。
首先,在源头上严格入口,为投资者把好“股票入口”的质量关。监管部门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纳入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其次,在重要制度建设中贯彻投资者保护要求。赵敏介绍,在股票发行改革、退市、并购重组、公司债券、新三板等制度建设中全面嵌入投资者保护要求,例如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发行制度改革中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在《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退市制度中强化投资者保护安排。
再次,保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赵敏表示,在完善信息披露方面,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系统单位信息披露监管职责。完善行业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指引,沪、深交易所制定了上百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规则、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在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参与机制方面,修订上市公司系列配套制度,对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权、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第三方见证制度、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关联方回避表决机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机制作出具体规定。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成熟发展,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者基金法、刑法及大量行政法规和规章共同构建了投资者保护的规则体系,《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投资者保护的专门规定相继出台。值得期待的是,有关部门正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强化投资者保护要求,增加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赵敏表示,办法基于“了解你的客户”的理念,建构起“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为原则的基础性、中枢性、底线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统领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母法”性质的文件。在投资者教育制度建设方面,赵敏介绍,证监会2016年授牌13家首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2017年又启动第二批国家级投教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环节。据统计,投教基地成立至今,各实体基地共服务社会公众10万多人次,互联网基地总访客数达500多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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