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盈网爆银行存管上线第一雷
据悉,酷盈网资金存管对接银行是徽商银行,仅上线了一个月。酷盈网官网上依旧滚动着惹眼的宣传语,“历经6个月、酷盈网与存管银行、新浪支付三方数十位工作人员、无数次技术测试,2017年8月11日,酷盈网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开启用户资金体验全新升级新篇章!”然而历时6个月上线银行存管,酷盈网一个月后宣布清盘停业,这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9月11日,《证券日报》联系北京海淀区万寿路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根据上面要求,该案件正在受理。”对于其他情况,该民警称无法答复。目前,全国投资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登记信息。而据酷盈网投资人向记者表述,海淀经侦支队负责该案件的办案人员向他们表示,目前该案件已经立案,并发布了全国协查令。 随后,记者连续几天试图联系上该办案人员,但一直未能取得联系,也无法证实此种说法的真实性。《证券日报》记者拿到维权群投资人的一份资料显示,酷盈网于8月11日上线徽商银行存管业务。酷盈网9月1日开始出现逾期现象,部分投资者曾到公司办公现场寻求解释。 《证券日报》记者查看酷盈网官网,公司在9月1日发布了银行系统维护公告。 随后,就是9月5日发布的逾期公告,称9月1日未回款的将于9月6日回款、9月2日未回款的将于9月7日回款,9月3日未回款的会在9月8日回款,9月4日未回款的将于9月9日回款。 “从9月6日18点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款通知。”有投资人如是说。然而,更让投资者意外的是,9月7日,酷盈网发布了清盘公告。公告称根据酷盈网目前状况,本公司决定即日起酷盈网平台进行清盘停业。并在33天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公司员工工资薪酬相关事宜。并表示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部门或公检法相关方于10月10日前在保证各方人身安全及三方协商后的地点,进行商议以解决目前公司债务问题,主要是解决出借人待偿还事宜,拿出相关方案以解决待偿还本金及利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直到全部解决为止。 酷盈网公告中还表示,法定代表人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公检法机关单位的监管,作为酷盈网的法定代表人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绝不把风险转移到出借人身上。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目前全部资产,会在详细同出借人代表、政府有关方的见证下一同确认,直到将此次危机全部顺利解决,让出借人全部拿到自己所出借的款项。 虽然公告中诚意满满,但据很多投资人称,酷盈网实际控制人李小民早已失联,对出借人资金的流向并没有进行审核,全部汇入到一个叫做汇添富基金账户的名下,李小民卷款失联。 “酷盈网主要是从事供应链金融领域,以‘互联网+金融+红木产业链’模式运营,这种模式最大风险在于风控不完善,特别是对于上下游企业的风险把控,环环相扣,一旦爆发高坏账,极易造成资金链破裂。”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9月11日—9月13日期间,记者多次致电酷盈网官方电话,但都显示忙线无法接通。《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天眼查资料显示,酷盈网的运营主体为中凯拓富(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李小民,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份,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河南巨鸿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北京华盛恒亿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鲁岳经济开发总公司。在天眼查中记者看到,山东省鲁岳经济开发总公司持股20%,显示为酷盈网大股东,认缴出资1000万元。其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经营有色金属,建材,钢材,煤炭,机械设备。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登录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网站,查询到山东省鲁岳经济开发总公司属于其下属企业。资料显示,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于198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以国内外贸易、创业投资、投资担保、经济技术和物资协作、石油和化工产品、现代化农业综合开发、咨询服务等为主的省管国有企业, 现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而对于其银行存管,《证券日报》记者进行了查证。资料显示,酷盈网在今年1月24日与安徽省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存管协议,并在官网实时更新存管工作进度,于8月6日进行数据迁移工作,8月11日正式完成存管系统上线工作。 记者联系微信公众号人工客服问询此事时,其人工客户回应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21号规定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对诸如借贷项目逾期等借贷违约承担责任。最后,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我行作为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并建议投资人,尽快走司法程序维护权益。“国家有权部门进入后我们会配合调查,并出示给有关部门所有信息。” 网贷天眼研究员郑常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线银行存管一个月就爆雷,留在存管账户的资金占比会很少。可以肯定的是,出问题与银行存管没有直接关系,酷盈网的爆雷更大可能是借款人逾期,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 “这说明平台本身可能就存在资金安全问题。根据规定,存管银行只为合作平台方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进行资金保存等,存管银行并不会对合作平台进行监管,对资金的来源及去向并不会稽查审核,所以银行存管并不保证其平台真实安全性和收益,平台安全与否跟接入银行存管没有直接关联。”黄诗樵认为。 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提出,商业银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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