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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网络金融谨防非法集资陷阱

2017年09月18日 03:07    网站管理员007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电子黄金”“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实施非法集资。这些网上企业一开始许以高额回报,可在运营3~5个月后,投资者便无法登录这些网站,很可能血本无归。针对这种诈骗手段日益深入市民生活,9月16日,南宁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以分析经典案例的方式,向市民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2013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徐江表与浙江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P2P网贷系统开发、维护合同,在其实际控制的浙江上虞力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力合创投”平台,对外宣称建立P2P网贷系统。通过宣传、推介,该平台在2013年7月底至10月中下旬,以19%~50%不等的年息加奖励,声称由浙江凯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额担保,向全国各地1200余人吸收资金5195万余元。之后,徐江表将吸收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支付平台投资人利息、奖励,部分用于经营凯锐公司,部分以高额利息借贷给其他企业及个人牟利。案发后,徐江表归还部分投资人1056余万元,其中881名中小投资人债权已结清,尚有331名投资人的本金3784万余元未归还。
 
最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江表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其他7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及拘役、罚金不等的刑罚。该负责人提醒,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为此,市民投资时,一定要小心陷阱,不要贪图所谓的高收益而丢掉本金。
 
1.以私募基金名义筹集资金,诱使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
 
2.以购买产品或者发展会员的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3.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期待上市出售后获利。
 
网络非法集资如何骗钱?
 
一是搞资金池。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对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筹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以高利贷放出赚取利差。
 
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信息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携款潜逃。
 
市民该如何识别和防范?
 
比较。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畸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查询。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有问题。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多向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切不可盲目投资。市民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工信、银监等部门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如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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