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创业板监管要求应更高
2011年01月10日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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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召开的“第四届亚太投资峰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创业板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例如,应强调创业板的预披露制度,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审计委员会的功能,适度提高投资者参与交易门槛等。
创业板应有更高监管要求 参与了创业板有关规则制定的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平表示,目前,创业板发行审核拟设35名委员,且发审委中将增加一些技术型专家或行业型的专家,“要更新发审的理念,对大企业的审核比较重视合规性审查,而对于创业企业更重要的是实质性审查,对未来成长能力的判断等。” 另外,在控制人方面,创业板要强化核心技术人员的责任,有一些创新型公司的核心就是技术人员或技术发明本身,同时还要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等。 “在信息披露方面,创业板的预披露制度与主板相比提高了要求,目的是提示风险,防止在过程中出现市场交易的过度炒作。”王平还说,应适度提高投资者参与交易门槛,比如,主板市场的每手为100股,创业板可以定为每手300股。 清华力合创业投资公司总裁朱方表示,创业板需要有以高科技为主或高成长的中小企业为基础,同时,也要有一个很好的社会诚信和社会监管体制,这样才能保证创业板的发展。 “创业板可以少一点慢一点,但是要健康的发展。”加华伟业资本董事长、嘉华优势成长投资企业执行合伙人宋向前认为,创业投资和创业板互动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应该让这个市场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运行,要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严守监管的标准,提高门槛,真正选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创业板是中小企业助推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认为,创业板将成为我国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他指出,未来创业板将主要关注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只要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创业板建设,一定能使中国创业板市场成为我国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助推器。”李子彬指出,目前国内现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800余家,但是总体实力不够强,功能还不完善,退出的渠道不通畅,在这种情况下,创业板的推出将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难得的机遇。 “通过创投机构对企业进行规范和战略服务,可以减少发行风险。”王平说,去年中国有880亿资金流向VC,但这个规模与证券投资基金相比仍然很低,“中国私募基金(包括VC和PE)应该在2万亿元以上,而目前的规模仅为1300到1500亿元,因此,私募股权基金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李子彬还透露,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正在牵头设立创投基金,设立一个母基金,与3-4个国内较好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今年6月,协会还将与2家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入股20%左右。”目前,协会的企业会员有7万9千家,预计年末将有15万家,到明年预计达到30万家。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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