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2011年01月10日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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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
合理。 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 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 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 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 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 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 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 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 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 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 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 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 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 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 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 。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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