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审议通过 最大风险在于退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会议认为,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方对创业板上市规则涉及的热点问题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该规则既借鉴了主板特别是中小板监管的经验,又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对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责任、退市制度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会议要求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量吸取各方意见修改后,按程序上报。同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指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有专家指出,创业板最大的风险在于退市。为促进创业板市场平稳推出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将通过加强宣传,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管等手段,把投资者准入制度落到实处。 针对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中国资本市场这一现实状况,开展投资者教育有助于培育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其次有助于建立健全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机制,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三有助于增强股市运行的市场化调节机制,夯实市场发展的基础。第四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创业板是一个全新市场,市场风险相对要高一些。在创业板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要求,创业板市场应该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即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也就是说投资者将面临较大风险。而准入制度并非设立资金量等门槛,而是再一次警示投资者,买者自负这一理念。 创业板的最大风险则是退市风险。有数据表明,即使是美国纳斯达克这样成熟的市场,其成功也是建立在一万家企业的退市基础上。而现在纳市也只有五千家企业。此外,中国创业板的退市将与主板不同,并不存在从ST转三板,然后再重组的过程;创业板市场是直接退市,没有机会再重组。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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