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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险投资网 > 风投人物动态 > 厉以宁: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

厉以宁: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

2013年12月02日 01:30    网站管理员08

 

 

 

 

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低层次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因为不妥善解决农民的产权问题,不继续解决剩下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

 

今后,国有企业应一律按法人治理结构来管,因为它们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有些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关于民营企业改革问题,我提出不用“体制改革”这几个字。因为用“体制改革”会引起误解:民营企业会误以为是要国有化!我提出用“体制转型”。所谓体制转型,是指民营企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它们的目标是双赢,当然,双赢的目标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它们还不完全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今后要有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有民营企业体制转型。

 

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我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初次分配是重点。这跟现在一些人的看法不同。有的人认为,二次分配更重要,二次分配便于抑富济贫。也有的人认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同样重要,应两者并重。我的观点很明确,初次分配更重要。

 

福利刚性非常重要。中国一定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去攀比。

 

当前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要考虑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应该是: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

 

近年来,我对产权改革问题比较关注,这里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精神,谈谈有关产权改革的几个问题。

 

1.关于产权:没有产权界定,就谈不上市场经济

 

决定精神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一个很重要的实践问题就是产权界定问题。因为没有产权界定,就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主体,就谈不上市场经济。

 

关于产权改革和非均衡经济中的市场主体,我在上世纪80年代末写作、90年代初出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中有所论述。其实,非均衡是一个普遍现象。非均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非均衡,主要是市场不完善和存在着垄断等情况而形成的;另一类是中国这样的非均衡,即除了市场不完善以外,还缺乏市场主体。为什么会缺乏市场主体呢?因为产权不明晰,产权没有界定;没有产权界定,当然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主体。所以我当时提出的主要观点是股份制改革。我认为,股份制是明确产权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只有产权明确了,市场主体才能形成,这样才能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

 

中国的产权改革到现在为止尚未完成。为什么呢?虽然国有企业进行的产权改革相当有成就,但是还不彻底,还要继续努力。另外,从全国范围看,广大农民的产权至今没有明确界定。这么多农民,他们作为种植者、农产品的销售者,照理说都应该是市场主体,但因为产权没有界定,农民实际上并没有产权,从而没有财产性收入,所以到现在为止仍算不上是真正的市场主体。

 

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因为不妥善解决农民的产权问题,不继续解决剩下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所以,《决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2.关于土地确权:农村改革最重要的环节

 

决定精神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决定》中的这些规定,对于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改革从哪里启动?最重要的环节在哪里?我认为,就是土地确权。去年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不久,我带领政协经济委员会的调研组到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市下面的县做了土地确权的调研。令我们全组调研人员非常吃惊的是,一走进村子,就看到满地都是炸完的鞭炮纸屑,当时农村里那种热烈的庆祝情景就跟当年土改完成时一样。我们经过调查、座谈,听取市政府的汇报,感觉土地确权的确是一场受农民欢迎的大变革。

 

第一,农民心里踏实了。对于土地确权,农民说:“我们不怕别人随意侵占土地了,他不敢!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房产权都已经明确了,他能够随便圈我的地吗?能够不经过我们同意就把房子拆了吗?他不敢!”土地流转,也使农民心里踏实了。要知道,农村土地流转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因为以前如果农民用土地入股,他们会怕入股以后土地就归别人了。现在不一样了,土地确权以后入股,农民的股权有了保证。土地出租以后产权不变,所以农民放心了,踏实了。

 

第二,城市人均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间的差距缩小了。例如,嘉兴市的汇报明确地讲:在土地确权以前,城市人均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比是3.1:1,土地确权以后调查的结果是1.9:1。为什么会缩小那么多呢?我们在农村开座谈会时,听到有的农民说:“土地确权了,我放心了。一方面,我扩大了种植业、扩大了养殖业。另一方面,我宅基地的旧房子拆掉了,盖成几层楼的新房。”我们调研时去的那个村子,都盖了四层楼。我当时问了一位农民:“你住得了吗?”那位农民回答:“家里人少,我只住一层就够了。第一层出租,租给别人开店,开作坊,另外两层,价钱不一样,他愿意租哪一层就租哪一层。这样,我就有房租收入了。另外,土地确权以后我不怕了,土地流转以后我可以到外面去打工。”所有这些都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缩小。

 

第三,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就是耕地面积增加了。这是因为:土地确权之前,要重新丈量,丈量以后发现耕地面积增加了20%。怎么会增加20%呢?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当初承包制开始的时候,土地质量差别大,所以在承包制开始时,好地一亩算一亩,坏地两亩折算为一亩。经过30年的承包和农民精耕细作后,土地质量差距不大了,所以这次土地确权前重新丈量时,都是一亩算一亩,这样土地就多了。二是过去土地都分成小块的,有田埂,用牛耕作。重新丈量土地时,田埂扣除不算耕地,田埂两边挡住太阳的地方也不算耕地。现在,田埂都拆掉了,农民用拖拉机了,于是耕地也就多了。三是当初农民要交农业税,所以村里对于耕地基本上都是少报。比如,一亩三分地报一亩,家家如此。现在不同了,不用交农业税了。而且,土地刚丈量完毕,大家都实报,没人少报,因为少报吃亏。少报土地,土地入股后股份少,土地出租面积少了。所以,大家都实报。这样,重新丈量后,耕地增加了20%。农民都很开心。

 

土地确权将来对农业大有希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行家庭农场制。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也将会给农村带来一些大变化。现在,世界上只有西欧、美国、加拿大有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制,我们中国还没有。将来中国要推行家庭农场制,要提高家庭农场主的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还要懂经营,要采用规模经济的做法。

 

3.关于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

决定精神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这些规定对于我国今后的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将产生重要影响。一般说来,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低层次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因此,不妨可以这样改革:国资委下面设立若干个专业的或综合的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负责国有股权的增加和减少:哪个部门是短缺的,哪个是新兴产业,要增加投资;哪个是产能过剩的,哪个是效益不好的,把国有资本撤走。这样,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能提高了。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突出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强调资源配置呢?经济学中原来所讲的效率是生产效率。生产效率多年以来一直是一个传统的概念,着重点是生产单位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投入下,产出增加了,表明效率提高了;一定产出下,投入减少了,效率也提高了。这就叫生产效率。20世纪30年代以后,经济学中开始出现了资源配置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是另外一个意义。假定投入既定,用A方式组合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效率;用B方式组合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1效率。这就表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所以,一定要重视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效率的意义不同,对宏观经济来说可以更有效。资源配置效率会带来两个观念变化。一个观念变化是:过去经济工作中,管融资的企业职员,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职员,从事宣传工作的职员和做行政管理的职员,都被看成是非生产人员。他们不在生产第一线,生产效率跟他们没有关系。资源配置效率提出后,情况就变了——管融资的人,使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管人事组织工作的人,把人力资源配置到最佳位置;做宣传工作的人,调动了每个工作者的积极性;做行政管理的人,把物质资源跟人力资源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使效率提高。这样一来就不能认为,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与效率提高是无关的。另一个观念变化是:对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看法改变了,它们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场所。因此,要发展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这是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

 

当前,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还没有完成,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决定》指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今后,国有企业应一律按法人治理结构来管,因为它们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有些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4.关于民营企业: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

决定精神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关于民营企业改革问题,我提出不用“体制改革”这几个字。因为用“体制改革”会引起误解:民营企业会误以为是要国有化!我提出用“体制转型”。所谓体制转型,是指民营企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

 

据调查,有些民营企业的产权也是糊里糊涂的。比方说,有些民营企业为什么现在会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成立的时候就没有很好地界定产权。因为当时有当时的情况,当时有当时的惯例,这就造成产权一开始就不清晰的状况。民营企业原来可能是家长制,因为家长是个能人,他有凝聚力,有经验等等。后来,这些民营企业规模大了,到了第二代,是不是一定要实行家长制管理呢?根据我们在广东、浙江的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第二代很多是留学回来的。他们在国外学习,但其中有些人不一定是管理人才,而是某一行业的专家,所以谁来接班就是个问题。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其接班无非是两种选择:一是选贤,谁能干挑谁,不一定是家庭成员,可以到社会上去选聘;一是选亲,挑选跟自己的关系最密切的,如长子或者最信得过的儿子等等。但这是不适应发展潮流的。今后,民营企业也要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道路,企业规模扩大以后一定要走这样的道路,即采取职业经理人制度,可以从外面聘经理人,可以从家庭内、家族内聘经理人。经理人重在能干,能把企业搞好,民营企业也能持续发展下去。

 

《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涉及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关系的认识。我认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它们的目标是双赢,当然,双赢的目标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它们还不完全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今后要有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有民营企业体制转型。民营企业如果不进行体制转型,也谈不到今后的大发展。这就是当前中国的情况。

 

5.关于收入分配:初次分配更重要

决定精神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我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初次分配是重点。这跟现在一些人的看法不同。有的人认为,二次分配更重要,二次分配便于抑富济贫。也有的人认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同样重要,应两者并重。我的观点很明确,初次分配更重要。这里,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第一个例子,农民必须有产权,农民没有产权是初次分配不到位的表现。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

 

第二个例子,劳动力市场的情况。劳动力市场有供求双方,供给方多数是农民工和城市中的中下层,这些人都是单个进入市场的,他们是弱势一方。求方是大企业、大事业单位,它们是强势一方。供求双方力量对比不对称、不平等。大企业力量强,工资给多少,由需求方说了算,弱势群体没有发言权。这种情况不改变行吗?在国外的经济发达国家是怎么解决的?他们靠工会的力量。工会维护低收入者,工资过低或者欠工资不发,工会替供方说话,工会是一个强势群体,它介入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就变化了。农民工干了这么多年,他们也是工人,但因为他们是农村户口,工会管不着。所以,这种情况要改变。

 

第三个例子,农产品销售市场。出售农产品的,主要是单个农户、牧户,他们的力量是弱的,即使收购方在他们家门口把农产品收购了,供方还是弱势。而收购商、大超市,或者食品加工企业等收购方,它们是强势单位。他说不要你的产品,就不要你的产品,你到哪里去卖?你自己去卖,成本更高。所以,这种情况要改。在发达国家,农民组成了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有联社。我到荷兰、丹麦都考察过,在新西兰也考察过,他们的农业合作社联社的力量很大,自己有车队、船队、仓库、冷藏库、码头等等,农产品直销国外。在中国还不行,因为中国的农民合作社刚成立,都是以村、以乡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联社现在还没有开始组建。

 

6.关于福利刚性: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决定精神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关于社会保障问题,我这里重点谈谈福利刚性。社会保障扩大了社会的福利,这是多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发展趋势所在。但福利多了,也就产生了福利刚性。福利刚性是指:福利可以增加,但不能减少,本来没有某项福利,也就算了;一旦有了,就不能取消,否则很小的问题都可能会变成大问题。在此方面,我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二战时期,英国是个孤岛,被德国侵略者封锁了,食品很难运进去,食品供应不足,所以政府采取了配给制,连首相丘吉尔也跟大家一样,领一份配额。当时,英国人普遍感到,中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吃不饱,营养不良情况严重。所以战争结束后,英国通过了一项福利措施,给在校的中学生上午上课期间提供一杯免费牛奶。这在英国整个福利政策里是很小的一项。到了1967年,已是二战结束20多年以后,英国的食品状况改善了,但是这个政策还在实行。于是有的官员说,这项措施可以取消。结果造成了全社会的不满,游行、请愿、抗议,干嘛取消这项福利?难道现在我们不应重视青少年吗?其结果是迫使政府改组,有关的大臣辞职。

 

第二个例子是:我访问爱尔兰时,驻爱尔兰的中国大使馆工作人员告诉我,爱尔兰有一项福利,自来水免费,所以水资源浪费不少,国家财政也负担不了。爱尔兰现在财政很紧张,而且自来水本来就应该收费,但是自来水免费作为福利已经实行很久了,有了刚性。所以,自来水要交费的消息一出来,游行、示威、罢工就发生了。结果执政党考虑,再这样闹下去,下一届选举甚至这届选举的执政党都不能坐稳。怎么办?但话已说出去了,要取消也不可能,因为刚刚公布这个消息,只好找个台阶下。怎么下台阶呢?找到这样一个理由,即政府方面说:自来水收费,每家必须装水表,老百姓不愿意出钱,因为他们不想装自来水表,要政府装。政府为了给全国这么多户装水表,应当找到经费的来源,今年的预算不能列入这一项开支,等找到装水表的经费了,再开始这项改革吧。

 

由此可见,福利刚性非常重要。中国一定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去攀比,说什么“国外有这种福利,我们为什么不能有?”“那个城市有,我们这里为什么不能有?”要知道,各地有各地的情况,要量力而行。另外,在实行福利制度的同时,创业精神不能下降。任何国家都要有创业精神、创造精神。没有这种精神,社会经济发展就会停下来,人们就会变成懒汉了,这样下去,社会就很难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7.关于新型城镇化: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

决定精神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决定》关于这方面的精神,对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认为,当前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要考虑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中国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或者称城乡二元体制),这是我们通过改革要破除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消除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的现状,消除户籍歧视,不能再保留城乡居民差别对待。所以说,城镇化最终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

 

中国的城镇化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当初的城市化跟工业化是平行的,城市化的同时就是工业化,工业化的同时就是城市化。西方已经反映出来的“城市病”就是城市变成污染源,城市变成贫民窟。这样就产生了反城市化,即是指:有钱人从城里迁出进入郊区,而穷人继续涌入城里,城里失业增长、环境破坏等等。

 

中国的城镇化不能这么办。中国现在的城镇化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是51%,这个数字并不等于说有城市户口的人有这么多,因为其中包括很多是在城市住了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如果把农民户籍减掉,中国的城镇化率可能不到40%。如果我们的城镇化率以后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美国的城镇化率到90%以上,西欧的城镇化率在80%左右,也就是说我们也有80%左右是城里人,那么可以想象会是一种什么情况!现在我们的城市人口有6亿多人,如果将来再增加5亿多人,那么我们的城镇会变成什么样子啊?!土地够吗?淡水供应够吗?很显然,城里人的生活质量会大大下降。所以,中国的城镇化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做。

 

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应该是: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老城区就是:要改造历史上形成的城区,把工业污染的企业迁走,要拆迁棚户区,要把商业、服务业搞好。房子拆迁以后盖新的,成为适合人居住的居民区。新城区要规划:在城市周围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新城区一个重要特点是要有居民,没有居民是不行的。另外,民营企业要进去,个体工商户要进去,一个城市没有民营企业、没有小微企业、没有个体工商户,就成为“鬼城”了。有了民营企业进去,才有人气,晚上路灯一直亮下去,两边的生意可以做到十一二点。新社区是中国的特色。现在,全国各地已有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少地区已经有些居民楼了。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发展:一是园林化;二是循环经济化,绿色经济化;三是公共服务到位,建立各个公共设施;四是城乡社会保障走向一体化;五是从村镇管理变成社区自治。到那个时候,新社区就跟城镇一样了,它是未来的新城镇。如果那么多人都挤到老城区不行,涌入老城区加上新城区也不行,要大批分流到新社区,这就是“就地城镇化”。这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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