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25日凌晨消息,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2010年的收入为2160万美元,并按13.9%的个人所得税率为这些收入纳税。罗姆尼利用了投资收入的最惠税率和慈善性支出扣减额,从而使其能够按照低于高收入者通常所需支付的税率缴纳税收。
据罗姆尼竞选团队今天发布的纳税申报表显示,这位曾担任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高管和马萨诸塞州州长的候选人有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于资本收益和股息,这些收入按照15%的最高税率纳税,而非普通收入最高35%的税率。罗姆尼昨天对此表示:“我知道人们会讨论这件事情。你们将会看到我的收入构成,我缴纳的税收有多少,我向慈善事业捐赠了多少,还会看到税收体系有多么复杂。”
罗姆尼的收入水平使其接近于成为最顶级的美国纳税人。据美国国内税务署(IRS)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调整后的美国人均总收入为33048美元,而这一数字仅相当于罗姆尼不到一天的收入。在收入最高的1%的纳税人中,调整后的年度人均总收入为380354美元,大约相当于罗姆尼一个星期的收入。
罗姆尼夫妇在提交2010年纳税申报表后获得了160万美元的退税,原因是他们在这一年中支付了超额的税收。两人在年中支付了预估税,而后在年底获得了这笔退税,并将其用于缴纳2011年的税收。
罗姆尼的竞选团队还发布了2011年的预估税申报单,这份申报单表明罗姆尼2011年的调整后预估总收入为2090万美元,按15.4%的有效税率来缴纳税收。罗姆尼尚未向美国国内税务署提交这份纳税申报单。
有关罗姆尼纳税申报单的讨论已经引发了政治争论,其内容是投资收入应享受何种税收待遇,尤其是来自于附带权益的收入。所谓“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是指私募基金业者为了鼓励经理人提高业绩绩效,通常会从获利当中提拨一定比例发予金经理人做为酬薪的一部分。这种收入目前正按资本利得税率缴纳税收,但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和许多民主党人正希望扭转这项政策, 称其为不公平的税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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