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药企商业贿赂调查:监管部门如虚设机构-2
在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的当下,药价虚高问题已被商业贿赂所牢牢地绑架。 一家药企,其药品从药厂出厂到进入医院,一共要经过许多环节,而在所有环节中,医院的医药招标的这一环节是加价最多的。 某外资药企医药代表李涛举例说,他们公司有一种药品,出厂价仅为4元一盒,招标后成功变成了22元,进入医院再加上规定15%的加价后,达到25元,但制药公司的利润其实并不多,也就1元多钱的利润。 医药招标制度实质上是一场回扣的比拼。在李涛看来,目前医药招标分为政府集中招标与医院自行招标两种,两种招标均设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卫生部门官员、医院人员及医药专家组成。但医院购买的仪器要由医生来使用,最后还是医生说了算,所以医生的建议与意见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通常情况下,同一类产品会有十几家企业前去竞标,中标企业大概占到参加竞标企业的20%左右,能入围的并非是药价最便宜的,而是关系做到位的。企业竞标、医院招标其实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能否入围则在于其他“功课”是否做足了。 比如,给院长及科室主任回扣,然后将自己产品的相关指标告知医院招标方,使其成为产品招标的标准指标。这样,行贿的产品自然最符合医院的要求。当药企在竞标时,也就能轻而易举拿下此单。 而在中标后,药企通常要付两大笔支出,给医院一部分折扣,另一部分用作回扣贿赂招投标组的人员和药品流通中的医生。
李涛所在的公司曾经对各个环节的支出做过一个评估:以中标价格为基准,医药代表的工资加奖金,会占到中标价格的8%,物流配货占5%,药品生产研发成本占10%,而商业贿赂的成本则会占到,你也许想象不到: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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