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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为儿谋利 广东雷州市法院院长被撤职

2011年01月10日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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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风险投资家]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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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2月28日消息: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太炎因其在担任徐闻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严重违纪,被撤销其雷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太炎担任徐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院党组书记期间,1992年3月,其妻子吴某利用关系“挂靠”徐闻县二轻供销公司,为其当时在校学生、未满16周岁的儿子张某办 理集体合同制工人“招工”手续。   当地媒体披露说,1996年2月,吴某又通过徐闻县二轻供销公司为张某办理企业干部的“聘干”手续。张太炎对此既不反对也不纠正。   1996年8月8日,张太炎主持院党组会议(实际只有张及一位副院长两人),决定把尚在大学读书的张某调入自己所在的法院机关,张某办理完手续后,仍在大学读书(1997年7月才上班),却在法院领取了7个月基本工资共389 4.50元。   此外,1998年3月,徐闻县法院在办理1997年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时,虚报其1995、1996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称职,为张某办理了晋升工资档次。(潘伟茂、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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