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官员说外商投资中国机会肯定更多了
2011年01月10日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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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四月九日电(记者王永志)中国国家计委外资司司长穆虹今天在此间说,随着市场准入领域和鼓励类范围的扩大,地域、股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放宽,外商投资的机会肯定更多了。
穆虹是在中国于四月一日正式施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向记者作如上表述的。据悉,前一段执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的。随着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今年三月十一日以三部委令的形式正式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旧《目录》同时废止。 穆虹说,新《目录》扩大了市场准入范围,其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银行、保险、电信、运输、商业、外贸、旅游、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等,将按我国向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开放。 同时,扩大了鼓励类投资的范围;放宽了对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对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有利于发挥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的项目,在产业(产品)和投资股比的限制都比东部地区更为宽松。 穆虹说,在新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孕育的商机就很多。比如说电信业。从增值电信到基础电信都要逐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这些年中国电信业务量一直保持着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增长幅度,这是对外商投资者充满魅力的领域。再如银行和保险业,不仅取消地域限制,还要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从只允许经营外币业务到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从只允许经营非寿险业务到允许经营寿险业务。像美国花旗银行、友邦保险、汇丰银行都已获得开展这方面的业务。 此外,外商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也大有可为,包括电力、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市政工程等等。据世界银行与中国的研究机构测算,在未来十年中,中国仅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总需求约七千五百亿美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投资需求,我们欢迎外商投资。 穆虹认为,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新的《目录》出台后,中国会继续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以往在企业所得税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有效。应该说,随着鼓励类范围的扩大,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更多了。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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