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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

2011年01月10日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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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风险投资家]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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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刘诗平 张旭东)记者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获悉,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财政部和证监会发言人指出,国有股减持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  
立。但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同时,国家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海外上市时的上缴等形式目前已达到相当规模,近期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没有必要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套现来筹集资金。鉴于上述原因,国务院作出了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

  财政部和证监会发言人进一步指出,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资金雄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稳定社会、促进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后,为了增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力,除继续采取国家财政增加拨款等方式外,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把部分国有股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部分划拨的国有股不在证券市场上减持套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充实社保资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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