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歧不断 王连洲称《基金法》短期难出台
2011年01月10日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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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投资基金立法小组组长的王连洲在12月19日召开的2002(深圳)基金论坛上表示,据知情人士透露,已经通过一审的《基金法》短期内可能无法出台。原因主要是在两个方面有关专家还存在争议。一个是公司性基金的相关条款;另一项是私募基金的监管。
此前曾有人士预测,《基金法》可能在年内出台,之后又有人士将希望寄托在明年3月,本届人大届满之前。但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分歧的客观存在,《基金法》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日见渺茫。 今年8月23日,起草工作历时3年之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走完了立法必须的“三读”中的第一读。而之后关于投资基金法的讨论却日渐升温。而在产业投资基金退出《基金法》草案后,各方的关注焦点开始着落在公司型基金和私募基金的身上。恰恰是这两个方面的条款成了如今分歧所在。 王连洲在发言中也预测,中国基金业未来仍有继续良好的发展态势。而之所以有这种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的考虑:宏观经济层面持续向好,上市公司的业绩出现上升的趋势;十六大对发展资本市场高度强调,有利于股市转暖的政策可能出台;目前货币市场资金相对充裕,基金是引导巨额储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重要渠道;目前基金规模偏小、品种单一,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而年末的基金市场面临的许多新问题,更使市场期盼《基金法》的早日推出。王连洲在发言中也表示,尽管有专家预测基金业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如今的证券市场持续下滑、上市公司业绩不确定、基金品种单一、交易手段欠缺,基金业整体业绩下滑、基金资产大幅缩水,投资人热情下降、基金发售困难等问题值得关注。 针对日益热烈的基金公司股权收购的发生,王连洲认为对此需要予以关注并妥善应对,并认为如今基金公司股权转让价格远不是正常投资经营所支持的价格。“如果不能通过正常经营获得回报,就要怀疑是否有通过其他途径谋取利益的企图。”而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对此看法持异议。“有的基金公司回报确实较高,转让溢价也完全正常。”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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