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入世承诺 稳步开放金融市场
2011年01月10日 01:49
[打印本稿]
<< 中国矿产资源短缺危及国家安全 | 中国经济迅猛增长背后的风险因素 >>
金融时报 o我国对外资银行已开放了9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 o目前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总数已达53家 o截至2002年10月底,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379.6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37.97亿美元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外资银行的审批中更加注重审慎监管原则,程序上注重效率,更加规范和透明。多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政府正在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稳步有序地开放我国金融市场。 向外资银行逐步开放人民币业务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重要承诺。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外资银行正式开放了上海、深圳、天津、大连4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2002年12月1日,我国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了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 自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02年2月1日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批准了23家在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自我国1996年允许在上海、深圳的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以来,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总数已达53家,其中上海30家,深圳14家,天津5家,大连4家。 截至2002年10月底,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达到181家,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47家,下设支行8家,在我国注册的法人机构19家,下设分行7家。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379.6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37.97亿美元。其中,人民币资产总额为495.97亿元,负债总额为423.46亿元。外资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相关阅读:
|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