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
2017年09月27日 12:37
网站管理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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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报)
“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以及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近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高法、最高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决定于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近年来中国政府首次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开展的专项行动,既表明了中国政府一视同仁保护中外企业及权利人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决心,也体现了我国致力打造更好营商环境、坚持对外开放的一贯努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无论是行政保护还是司法保护,我国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实行同等保护是一贯做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伴随着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外商投资环境不断向好。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指数年年增长,满意度不断提升,外资企业充分感受到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
《方案》要求,相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密切衔接配合,完善协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对相关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快速处置。“按照这些要求,不断巩固已有良好基础,齐心协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李顺德表示。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十三五”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擘画蓝图。近年来,我国进一步修改完善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上不断迈出新步伐。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组织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多地是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形成了改革开放的良好氛围。”李顺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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