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可能成为创业者的牢笼
2014年08月13日 08:16
网站管理员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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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创业到反目
见到蓝天的时候,是在他的家中。皮箱里是他当年全部的游戏设计图,他笑着和我说,要是当年他可以做这一款游戏,就没有《穿越火线》什么事了。我明白这种遗憾感——当你有想法却无处施展的痛苦。而蓝天的悲剧,始于一场青春的疯狂。
蓝天和月光是大学时代的好兄弟,共同毕业于某著名理工大学的计算机系。两人最大的爱好是写游戏,半夜通宵打DOTA,毕业后两个怀抱共同梦想的年轻人共同创立了一家游戏公司“恐龙在线”,全力进军网游市场。
然而,蓝天很快发现自己的计划无法实现。一方面由于创业之初,自己签字同意了包含股权锁定的合同。该条款规定了,除非投资人同意,蓝天不能转让自己的股份,除非企业上市,而这家游戏公司的上市前景像云像雨更像风,遥遥无期。如果等到公司上市以后再创业,那时候整个项目以及一切与它有关的愿景,估计就变成一部“致青春”了——只能用来回忆了。
而且更令蓝天绝望的是,该合同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从蓝天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之日起两年内,蓝天不得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游戏开发或电子商务等类似业务。
这等于让每天与网络为伴、将网络游戏视为人生第二情人、在互联网行业浇灌了自己青春、才情与梦想的蓝天自绝于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只能去开创一条少有人走得路。实际上宣告了蓝天的下岗失业。
由于和月光共同创立的恐龙在线始终半死不活地继续经营着,而持有它的股份蓝天也因此被它套牢。了解蓝天实力的恐龙在线始终不肯放蓝天一码。蓝天只好去做生鲜水果的O2O了。虽然生鲜水果与网络游戏八竿子打不着,但蓝天还是提心吊胆他的生鲜水果020业务会触犯到竞业禁止的“电子商务”红线。这场年少轻狂种下的错误,到底还要祸害自己多久,蓝天也不知道。
蓝天说,自从被这个合同的牢笼捆缚住后,自己有事没事就喜欢眺望蓝天。真的,他很出神,仿佛他就来自那个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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