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与巨头的抗争
13年来,中国低压电器“老大”正泰集团曾被全球“老大”施耐德电气24次推上法庭,其理由是正泰侵犯施耐德电气的知识产权。
2007年9月29日下午4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用了40分钟宣读了一份厚达55页的判决书。
2006年8月,正泰集团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和施耐德的经销商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施耐德立刻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的侵权产品,并提出了3.3亿元的高额索赔。当月底,施耐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正泰专利无效”的宣告请求。在2007年4月的庭审中,施耐德在答辩中也对此进行重点陈述,认为正泰该项专利不具专利性,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承认了正泰专利的有效性。
2007年9月2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维权案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定:“施耐德侵权产品销售获利约3.56亿元,鉴于正泰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低于该金额,故判施耐德赔偿正泰请求的3.3亿元;同时,被告施耐德需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南存辉认为,施耐德利用专利知识产权问题对正泰步步紧逼,在某种程度上对正泰来说是件好事,让正泰更加注重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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