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企业视窗 > 轩尼诗起诉广州众商家 被指钓鱼取证打假

轩尼诗起诉广州众商家 被指钓鱼取证打假

2012年08月14日 09:22    来源:腾讯网    王晋添

近日,一场轩尼诗状告广州14家商户销售侵权产品的案子在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轩尼诗要求赔偿。

据广州市花都区酒类协会前会长统计,仅在广州市,此次被轩尼诗起诉的商户就达600多家。而商户们怀疑原告方面的起诉动机,认为大多数购买都为“钓鱼”取证。《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获悉,轩尼诗此次打假才刚刚开始,正在全国推进。

广州600余商户遭起诉

8月11日上午,在广州市的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的10余名商户老板齐聚一法庭,成为被告。据称,经轩尼诗调查,发现所诉商户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长期大量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酒类产品,对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于今年5月10日从该商户处公证购买了“侵权产品”,经其授权鉴定人鉴定,为假冒其商标产品。

轩尼诗公司此次委托其代理人广东德良律师事务所的姜开锋提起诉讼,要求被诉商户停止经营侵权产品,并支付侵权赔偿金8万、合理开支损失3.14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仅8月11日上午,记者就在法院现场目击11家花都商户庭审,由于案件情节基本一致,合为一法庭审理。这些商户的代理人、花都酒类协会前会长何小康昨日(8月13日)告诉记者,本来将有14个案子合并审理,但有3名商户未到庭。他说,据不完全统计,花都就有67家商户被起诉,广州白云区涉案170多家,全广州市涉案600多家。此外,番禺、从化、增城区域情况不明。

轩尼诗被指“钓鱼”取证

轩尼诗方面提供的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的公证书称,轩尼诗公司委托代理人贾凡向海珠公证处申请对其在有关商店购买商品的行为保全证据,并办理公证。5月10日,海珠区公证员与贾凡一起前往花都区一商店。在公证员张星和曾文祥的监督下,贾凡现金够买商品,并取得发票一张。此后,贾凡将商品交由公证员保管,公证员现场对商店门面和情况进行拍摄。

被起诉商户之一黄龙耀告诉记者,轩尼诗起诉花都的商户大多提供了类似的证据。但在其案例中,当天只有一人前往其商店购酒,当时为其妻子接待,此人以“招待领导”为由,要求其妻出售英文版轩尼诗酒。黄耀龙称其并不销售英文版轩尼诗酒,但由于客户要求其想办法拿货,他在接到妻子电话后找到相关的批发部欲拿货,但最终并未成功,仍给对方销售了一只中文版轩尼诗。

接受采访的大部分被诉商户说法大抵如此。

但在上周五的庭审现场,法官开启轩尼诗公司提供的公证商品证据后,所有商品均为容量1L的一款轩尼诗酒。在承认发票真实性的同时,出庭商户矢口否认该公证酒出自其手,反指轩尼诗进行“掉包”。

何小康认为,轩尼诗做法属于“钓鱼”取证。其在法庭上质疑,轩尼诗方面买酒均是一个人进店,并无公证员和公证人员,也没有当场记录,保存物也没有现场获双方确认。他进一步称,酒类的管理执法权在酒类专利局、工商局打假办,商标侵权执法权在商标局,但保存物只有公证处的封条,不应采纳。

据悉,目前花都被诉商户已经联合签名向广东和广州工商局等部门提交联名投诉举报信,请求判定轩尼诗方面取证不合法,并为此请求白云区人民法院拖延判决。

轩尼诗:意在威慑

在庭审现场,记者还了解到,大部分商户被索赔的金额在10万左右,但是有部分商户被索赔金额高达80万元。黄龙耀告诉记者,此前的庭审上,也曾出现这样的索赔金额,一度引起现场哗然。而轩尼诗方面以“笔误”解释,商户为此指责轩尼诗方面起诉非常随意,是别有目的。

而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轩尼诗委托的代理人姜开锋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轩尼诗认识到在中国销售的轩尼诗假酒已严重影响到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轩尼诗委托其进行此类打假诉讼主要意图在借此进行威慑。

姜开锋告诉记者,上海的铭轩酒业是轩尼诗中国的唯一销售公司,中国市场正规渠道销售的轩尼诗都有该公司的标识。按照中国的法律,市场上销售的外文标识的洋酒必须要有中文标识,否则一律视为假酒。而轩尼诗方面现在发现很多外文版轩尼诗,这其中约80%是假冒的,20%是走私的。

对于商户“钓鱼”取证的指责,姜开锋辩称,轩尼诗方面此前对商户背景进行过详细了解,获悉被诉商户存在销售侵权品牌的行为,随后才进行购买取证。

据姜开锋称,轩尼诗的此类调查和起诉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始,还将进一步推进。对于目前全国有多少商户涉入,其以“正在证据保全过程中”为由,表示不方便透露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点我访问新系统
点我访问新系统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