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芙妮价格战压倒加盟商 或现退加盟潮
8月28日起,来自全国各地的达芙妮加盟商奔赴上海,他们都是来总部参加达芙妮2013年春季款订货会的。但自17日发起的“全场99元”促销活动,让他们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一名加盟商向腾讯财经出示的期货单上显示,上个月刚定的一款货号为“123023592”女鞋,6双税后价为717.02元,折合每双119.5元。该款鞋在达芙妮直营店仅卖99元,低于给加盟商的发货价20.5元,而房租、人员工资、邮费等费用尚未计算在成本内。 “这生意没法做了。我们卖或者不卖,都是亏损。”该加盟商说。他曾经联合同省的伙伴,向达芙妮省分公司的主管人员反映情况,表示活动会导致亏损上万,加盟商无法承受,希望公司能停止该活动,或是给与差价补偿。 对此,达芙妮分公司给出答复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加盟期货买卖合同》、《加盟政策及要点》中的相关内容,我司的促销价格执行方案属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范围内,对于你方提出的关于成本价赔偿以及停止促销活动的要求不予采纳!” 加盟商们亏不起。此轮促销活动开始后,“原先几千元的营业额,瞬间掉至几百块!不降价的话,老客户肯定都跑掉,存货还会增加。降价的话,低于成本的销售,我们承受不起。”一位加盟商说。 而达芙妮向腾讯财经出示的官方声明表示,对于商品季末促销活动,加盟商可视当地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参与活动商品的比例及程度。对此,有加盟商称,直营店距加盟店就20多公里,消费者完全可能选择在市里的直营店,而非位于区县的加盟店。 有消息称,此轮原本十天的促销,将会延续至十月。腾讯财经拿到的一张购物小票证实,8月27日,达芙妮还在以99元的价格做促销,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最后期限8月26日。 直营店以低于加盟商的拿货价格促销,达芙妮的这种做法,被认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总则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达芙妮在给加盟商以相对较高价格发货后一个月内,直营店便以低于发货价的价格进行促销,很难符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达芙妮这种做法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刘春泉认为,在此类促销活动中,达芙妮直营店与达芙妮加盟店属于不同的经营主体、利益主体,适用于该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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