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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反复申请国酒被指钻法律漏洞 涉嫌搞程序循环-2

2012年09月03日 09:30    来源:腾讯财经    王晋添

  尽管《商标法》对口面窄、专业性强,但并不意味着就无人关注。今年7月,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最先以商标异议申请人的身份向国家商标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了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申请。对此,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在该邮件中表示,此举的目的在于:“从公益角度考虑,推动国家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维护商标秩序。”

  张生贵认为,虽然《商标法》赋予了公众提出异议的权力,但实际中很少有人对商标提出异议,顶多也是相关利益人提出。因此,一家不相干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异议申请,其初衷是唤醒公众的权利意识,激活公民对于自己合法权利的维护。

  此外,一些人士认为,“国酒茅台”通过初审引发的争议不仅能为《商标法》的修改提供参考,还能增加公众对商标的关注度。“《商标法》规定,对法律规定中商标的使用,商标权利的授予、确认和监督,以及商标权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这四个方面都由社会公众监督。这次争议使得社会公众能够更加了解自己在这些方面的权利。”张生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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