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中介被批十大霸王条款 部分机构被曝光-1
本来不存在的房源却被堂而皇之地贴到了橱窗里,要求租房人不能在租赁期满后和房屋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就要付给中介赔偿金……以上种种中介惯用的伎俩将逐步减少。昨天,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召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整治情况通报会”,9家重点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曝光,记入信用“黑名单”。房地产经纪行业首批1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首次向社会公布。 发布 778家中介责令改正 北京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九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分别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而且均存在拒不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其违法违规行为作为警示信息被市住建委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外公示,其中沃居因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从4月开始,本市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常见的28种经纪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388户,对77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了责令改正,对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共立案151件,结案124件,罚没款79.6万元;发现未设立租金专用账户而违规代收代付租金的机构135家。 北京市经纪人协会副会长陈建成告诉记者,目前本市共有房地产经纪机构11448家,租房买房找中介已经成了共识。但在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房屋租赁买卖过程中,不少消费者感觉自己很弱势,因为经纪公司已经设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而对消费者不利的“霸王条款”。市工商局昨日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首批1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这些条款均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对策 违法经纪人将被注销资格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昨日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无证经纪、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违反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违法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或注销其职业资格注册。 提醒 发现不公平条款可拒签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在与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尽量选择使用从“首都之窗”网站或“北京工商”网站上下载的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时,要仔细阅读,如发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可拒绝签订,并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晨报记者 肖丹 9家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 北京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凯成永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 北京润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乐成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林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十大不公平格式条款 一、“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 二、“自本协议签署十二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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