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企业 67家超过七成存在内控缺陷问题
昨天,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了《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中,有七成多存内控缺陷,其中新华制药是唯一一家有重大缺陷的公司。 报告涉及截至2010年底、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67家公司,如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铝业等。这67家公司2011年主营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121327亿元,约为我国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的四分之一。 67家公司中,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有49家,未报告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的有18家。其中44家公司提出了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或者要求对缺陷进行整改,5家公司并未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或者措施。新华制药在评价中发现报告期内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即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对客户授信额度过大导致较大经济损失,被报告为内控无效。 细分来看,披露的内控缺陷主要包括五大类,即设计缺陷和运行(执行)缺陷;公司层面缺陷和业务控制层面缺陷;信息系统控制方面的缺陷;按公司的经济活动、业务事项进行划分的缺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缺陷和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 ■解读落到执行是关键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企业的内控缺陷问题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国外企业也是一样。而一个企业在内控方面如果存在问题,会对其实际运营产生一定的风险。赵庆明指出,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关键在于落实执行好企业规章制度。目前我国国内企业在制度上尚算比较完备,主要的还是对制度的实际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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