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白沙镇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白沙镇大旗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1、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项目总占地约499.7亩。其中1#---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260.148亩,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21.286亩,大旗山公园为市政公园,其中规划用地面积约229.6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208.94亩。最终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范围为准。
项目总投资27亿,分三年三期完成,综合容积率3.19,总建筑面积62㎡